《朕,才是大唐真天子》第65章 人命最重(1)

作者:·三十六變··2個月前

鄭元沉默了片刻,緩緩坐回椅子上。他看了李宥一眼,那目裡有幾分無奈。

“李小郎君,”他的聲音低了下來,“你這話問得不公平。本不是不查,是沒法查。你方才也說了,孫二狗下落不明。這枚令牌也無法證明歹人是你兄長指使的。沒有苦主,沒有實證,你讓本怎麼查?”

他頓了頓,手指點了點桌上那塊木牌,語氣放緩了幾分:“本在河南縣當了六年縣尉,經手的案子沒有一千也有八百。辦案講究的是人證證俱全,原告被告俱在。這樁案子,目前只是你一家之言,你本人尚且未洗殺人嫌疑。加之擄走三孃的歹人全部逃走,沒有人證。僅憑這塊牌子,你讓本立案,立誰的案?如何立案?”

李宥張了張,一時竟不知該如何反駁。

鄭元說的每一句話都在理。孫二狗失蹤了。那塊牌子雖與李府有關,可李府上上下下幾百口人。單憑一塊牌子和現有的證據,也不能定李裕的罪。

“鄭縣尉,”他深吸一口氣,聲音平穩了些,“學生明白縣尉的難。可三娘和柳娘被擄是事實,歹人上搜出令牌也是事實。就算立不了李裕的案,擄人的案子總能立吧?那兩個歹人逃了,可他們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順著令牌的來歷去查,總能查到些什麼。”

鄭元看著他,忽然笑了。

“李小郎君,你倒是個明白人。”他拿起那塊木牌,在手裡掂了掂,“擄人的案子,本可以立。擄人的歹人,本也可以發海捕文書去追。”

他頓了頓,目直視李宥:“但是,能不能抓到人,我不敢保證。”

李宥沉默了。

他知道鄭元的意思是什麼,他滿證據腔,其實就是不想手宰相家的宅之事。

魏璔站在一旁,把這一切看在眼裡。他上前一步,對鄭元拱了拱手:“鄭縣尉,下斗膽說幾句。”

鄭元看了他一眼,點了點頭。

魏璔道:“鄭縣尉方才說的,句句在理。這樁案子,苦主在縣,證縣,按規矩,確實該我縣來查。今日三娘和柳娘被擄,雖發生在我河南縣地界,可歹人已經跑了,苦主也救出來了。鄭縣尉該做的都做了,剩下的,確實該我縣接手。”

他聲音沉穩:“下回去就稟明縣尉,併案查辦。孫二狗的失蹤、假印章栽贓、三娘和柳娘被擄,這幾樁事串在一起查。若有需要河南縣協助的地方,再來叨擾鄭縣尉。”

鄭元看著他,目裡多了幾分審視和讚揚。

“魏不良,你在縣二十年,本早就聽說過你的名聲。今日一見,果然名不虛傳。”他站起,把那塊木牌推到魏璔面前,“這塊牌子你拿去。擄人的案子,本可以立,海捕文書本稍後就會發出。那兩個歹人若是抓到了,審出來的結果,本也會派人知會你一聲。”

魏璔接過木牌,收袖中,叉手行禮:“多謝鄭縣尉。”

鄭元點了點頭,轉向三娘和柳娘,正要開口安排們的安置,一個清脆的聲音忽然傳來。

“鄭縣尉。”

眾人轉頭看去,只見是李小娘子。

臉上帶著幾分不以為然的表,一雙杏眼落在鄭元上,帶著幾分嘲諷。

“本娘子聽了半天,算是聽明白了。”的聲音不高,卻清清楚楚,“鄭縣尉的意思是,這案子是查不了是吧?”

鄭元一怔,隨即搖頭:“自然不是。只是辦案講究證據,本不能憑一塊來路不明的牌子就立案抓人。”

“那三娘和柳娘呢?”李小娘子的團扇往角落裡一指,“們是苦主吧?人就在這兒,被擄是事實。這兩個苦主,鄭縣尉打算怎麼安置?”

聽著的質問,鄭元眉頭微皺,語氣中帶了幾分公事公辦的僵:“本自會安排們住在縣衙客舍,有人照看,安全無虞。等案子查清楚了,再送們回去。”

“縣衙客舍?”李婉的眉挑了起來,“鄭縣尉,本娘子問你一句。要是歹人再來,你縣衙的差役,攔得住麼?”

鄭元被這話堵得一噎。縣衙客舍就在衙門後面,平日裡只有幾個差役值看守。防備個尋常小賊自然不在話下,可要是真有兇人進來擄人,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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