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娶我姐,我嫁太子你哭什麼?》第二百五十七章 新增律法二(2)

作者:墨安若·2個月前

一位年輕氣盛的大臣而出,雖神中仍帶著幾分猶豫,但還是鼓起勇氣說道。

“皇上,即便月清城有此效,可這畢竟只是個別現象,若貿然在南詔推行子科舉,恐生諸多變故,引發社會盪啊。”

沈安若微微挑眉。

“變故,盪?”

子學院開支不走國庫,第一批學子也是孤,這何來盪?”

“難不會有人覺得自己不如子,怕子站起來跟自己掙地位,就想使用一些下三濫的手段, 以此來傷害詆譭子,甚至做出一些人面心的事來?”

沈安若的目實在是太過於犀利,朝堂上的人都不敢多看。

有聲一陣沉默。

沈安若角扯出一抹諷刺的笑意。

繼續開口。

“朕初登皇位,就察覺南詔律法有不完整之,除了子參加科舉以外,這幾日還寫了幾條新增律法,諸位也聽一聽,看看可否還有補充的。”

“王司記,你來宣佈吧。”

王司記一臉的嚴肅的宣讀道。

“即日起,南詔新增律法第二條,子與男子同等對待,若有人因殘殺同居者,不論婚與否,不論男,皆斬立決。”

“即日起,南詔新增律法第三條,即便子亦是獨立個,夫家無典賣毆打之權,格不合可到府登記和離,嫁妝如數歸還,凡毆打妻子重傷者流放千里,凡毆打妻子殘疾者判苦役十年,苦役的銀子歸傷者所有。”

“即日起,南詔新增律法第四條,為人父母者,凡將兒賣煙花柳巷苦役十年。”

“南詔新增律法第五條,猥瑣三年苦役,絞殺,家族直屬親屬不得參加科舉。”

“南詔新增刑法第六條,凡對抗不公正侵害而犯刑法者,可酌減刑,不使害者蒙冤。”

“以上律法已經得皇上許可,蓋了玉璽通告天下,即日起執行。”

王司記的話音剛落,朝堂上再次炸開了鍋。

有的大臣臉鐵青,雙手拳,眼中滿是憤怒與不甘。

“皇上,這新增的律法實在是有違常規啊!尤其是關於子和離、止夫家毆打典賣這些,自古以來,子嫁夫家便從夫,夫家本就有管教之權,如今這般規定,豈不是讓子肆意妄為,了禮法綱常?”

一位留著山羊鬍的老臣激地站了出來,聲調都因憤怒而有些抖。

沈安若冷笑一聲,目直視老臣。

“馮大人,朕且問你,若你家中兒被人肆意毆打典賣,你當作何想?”

沈安若看著眾人,神威嚴不容冒犯的繼續開口。

“君為臣綱,君不正,臣投他國,國為民綱,國不正,民起攻之。”

“父為子綱,父不慈,子奔他鄉。子為父,子不正,大義滅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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