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走偏鋒的大明》第1018章 善後(二)(1)

作者:郁雨竹·1個月前

第1018章 善後(二)

像馮鴻德這樣為首的武被捉拿,被其脅迫而隨從的輕罪者可戴罪立功。

抄沒的所有資產,田產全部歸於軍屯,分給被強佔了屯田,或是田不足數的軍戶。

田產不夠分配,則從抄沒的金銀珠寶中取一部份,據賬冊所記贖回五年被他們強賣出去的屯田。

這也是薛韶沒有讓軍屯完全置這部分贓款的原因之一,當地士紳和曹榮、馮鴻德等人勾結,低價買進了不屯田。

要將這些屯田買回來,就需要當地縣衙出面調和。

薛韶是個好,想要各縣縣令把這些士紳湊在一起做他們的思想教育,潘筠則是直接讓安辰去找各府知府和縣令:“告訴他們,給他們三天的時間,從軍屯買走的田地原樣給我送回來,否則,賄賂員、侵吞軍田是何罪,不用我給他們普及吧?”

“家裡要是缺《大誥》,我不介意送他們一本。”

安辰一聽,當即去書店買空了《大誥》,然後給各地知府送去,轉述了潘筠的話,並加強道:“我們錦衛可沒薛史那麼有耐心,或者他們想到詔獄一遊?”

幾天下來,其他地方的錦衛已經趕到,安辰現在人手充足,加上有各地害的軍戶幫忙,抓人用刑方便得很。

知府們拿到《大誥》,默默地給各縣令送去,縣令們則給那些在士紳送去。

安辰特意多送了,所以縣令們除了給那些名單上計程車紳送外,猶豫了一下,還給一些不在名單上計程車紳送去,並將安辰的話轉告一遍。

盯著他們的軍戶立刻向錦衛們彙報。

安辰冷哼一聲:“果然和薛史說的一樣,這裡面有網之魚。”

“老大,要不要去查?”

安辰:“不必,抓到證據也就罰錢打板子,能嚇住他們,讓他們自己吐出贓款就行。”

事實證明,潘筠的嚇唬和安辰的手段很管用,三天時間,薛韶收到了很多退回來的田地,一文錢沒花。

薛韶忍不住沉默,看來錦衛還是很能嚇唬人的。

他看向依舊的潘筠,問道:“你什麼時候出面?”

潘筠猛地看向他,警覺道:“你想幹嘛?”

薛韶額頭道:“我能幹嘛?你不是要修功德嗎?這是多好的一件功德,只要公開,整個廣東軍民,無不以神代之。”

潘筠:“但你是史,你主提起這事,我總有種要踩坑的覺。”

薛韶:“我們是朋友,工作之餘保證你的利益,這不是皆大歡喜的事嗎?”

潘筠一臉懷疑:“是嗎?”

薛韶肯定的點頭:“是啊。”

潘筠想了一下,實在沒想到坑點,遲疑著點了點頭道:“沈伯修兄弟知道我的份,如今州府軍戶中已經傳遍了,過不了多久廣州府這邊的軍戶也會知道,倒不用特別宣傳。”

薛韶:“不夠。”

“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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