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顛倒眾生模擬器》第52章 江湖手段 支線任務三·二(1)

作者:條紋花瓶·2個月前

第52章 江湖手段 支線任務三·二

落水當夜晚, 玩家小姐高熱不退。自知病中控制角沒有意義,到論壇中發帖掛孫萬航。

測玩家數量有限,出生地點遍佈大熙各地, 更有在大熙地域之外, 種族和別雙雙更替的幸運兒。

小小一個碼頭幫派的幫主,對心懷天下的玩家來說,不過是螻蟻。

零個玩家對帖子的興趣,但回覆者不,多是留言“沒聽過這個人”、“不知道”。

慢慢地, 帖子開始下沈。

對於這個,玩家小姐並不意外。

這是的一個嘗試。

孫萬航到底是誰的白手套呢?

走捷徑知曉僅有的耐心,敢害落水!這還是本週目以來第一個對心生殺意的人,斷不能留。

玩家小姐翻閱帖子的時候,看到自己發的第一個帖——

【主題:論在大熙如何活到年,要點一二三四五六條。來自破紀錄玩家的一些忠告。】

玩家小姐可是一週目順利活過年, 直至二十四歲高齡才喜領便當的高齡玩家。個人對自己的表現很不滿意, 但就方公佈的資料來看,當一週目存活到十九歲時, 就已經打破玩家存活年齡的記錄。

當時發帖的還沒領過便當,帖子的容是據論壇上千奇百怪的死法總結出的實用乾貨。

【一、可以殺人越貨、打家劫舍, 但不能違法侵權。】

這一條看似很矛盾, 其實不然。

比如殺人這一條, 按照大熙的律法, 主人殺死奴隸不違法。一名翠溪縣的富家小姐殺死丫鬟,頂多會被詬病一句心腸狠毒,但若是跑到街上去殺掉一個平民,就會被判死刑。

對廣大玩家來說, 這種死法很普遍。

關於侵權,論上有一個很出名的例項。某衙玩家苟到年,放飛自我,睡丫鬟、娶小妾,流連青樓,輕易得到的簧簧玩膩之後,開始搞忌,什麼強搶民婦、叔嫂文學、兄弟骨科……

當時,該玩家的獵豔記錄可火了。玩遊戲不講道德,啥直癖都該得到尊重。

玩家小姐長期關注此帖,絕非對他玩的花樣興趣,只是單純在收集有助於通關的資料而已。

死在十六歲那一年。

他不該和一名宗室子弟坦誠相對。

男兒相是風雅之事,並不違法,可他偏偏要在上面!唉,這就侵犯了皇權。

大熙的皇權、貴族特權、員公權、宗族私力都凌駕於法律之上,故而有“權大於法”和“法外開恩”的說法。

不能侵權,指的是侵犯這四種權力。

【二、千金之軀,不坐垂堂。】

低武世界,個人的戰鬥力是很有限的。溫彥已經是玩家小姐兩週目見過的人中,武力值最高的NPC,但與人對戰也不過堪堪以一敵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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