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來爭第二的嗎?》第217章 第二次被搶走了頭條?(2)

作者:請叫我中投靚仔·1個月前

“臥槽?這是真的?臥槽!”

“他本人看起來和那幫大學生沒什麼差別啊~”

“別,你站到他邊就知道了——穿鞋覺有2米1,肩膀不是一般的寬,跟任何大學生對抗都毫不費力……”

“哎?可他們年齡也差不多吧,楊策才21啊~”

“他估計拿出了10%戰鬥力?看起來真是輕鬆啊~”

“大膽點,也就5%戰力——永遠不要質疑職業和業餘的差距……”

楊策跟著耐克方面,一路從BJ、上海、西安、武漢、廣州……

一連半個月,國不斷有野球場,傳出各種有關楊策的離奇坊間傳聞。

比如什麼單場77分……

連進20個三分……

只用左手打路人……

因為垃圾話和路人差點幹架……

楊策一路進行耐克的中國行商業巡演,一路找野球場菜。

在一次“中國行”採訪中,楊策談到此時,他說:

“我骨子裡依然是一個喜歡在下午,到附近野球場打球的籃球好者。”

“我想念國的籃球氛圍——我在野球場摧毀對手鬥志的覺……”

“哈哈哈——”

採訪的主持人於嘉笑得合不攏

此時此刻,遠在大洋彼岸。

勒布朗·詹姆斯正策劃著一場“經紀人政變”。

古德溫是公認的英經紀人,可以說為小詹姆斯立下了汗馬功勞:

在詹姆斯一場NBA比賽還沒打的況下,古德溫就為他談下了阿迪達斯的億元球鞋合同。

同時,古德溫還功將詹姆斯塑造為“天選之子”,推後者為了2003年NBA選秀狀元。

但選秀大會結束一週後,一則震驚經紀人圈的訊息出。

詹姆斯向古德溫提出瞭解僱的通知。

“我希將商業事務移給更親近的朋友管理。”

對於古德溫來說,這就像是被狠狠背刺——意味著他前期所做的大量的投和付出,全部付之東流。

古德溫隨後提起了訴訟,要求分得詹姆斯未來代言合同的佣金,理由是這些潛在機會是他牽線搭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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