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地點,自然也是為了便於管理,大致就是契丹的商人只能把貨運送到這三個地方易,再遠就不行了。
蕭敵魯思索了一會兒說道,“那我們契丹就定在海縣、北安州和多倫縣。”
“多倫縣?你們有這個縣嗎?”趙觀文有些疑。
“我們即將在多倫湖旁設立多倫縣。”蕭敵魯淡淡道。
很快,趙觀文便知道這三個縣在什麼地方了。
除卻多倫縣,北安州就是後世的承德市區西邊數十里,如今屬於奚王府管轄,也是邊境重鎮。只不過這裡道路條件差,對於雙方來說,都不適合大軍前進,雖是邊關重鎮,卻有大規模戰事。
海縣則是在榆關外,屬於契丹彰武節度使。
對此,趙觀文也沒反對,不過就是定了幾個做生意的地方。至於多倫縣,想來也是對大唐要重設夷鎮的回應,對此他也覺得沒什麼,本來這一點就是大唐佔了便宜。
“至於第四點,我覺得可以不用談,眷肯定不行,朝廷都以封賞下去,那屬於戰利品,並不是俘虜。”對於第四點,郭崇韜也很強。
對此,趙觀文也不反對,因為東奚人要的奚王后和奚王妃都在皇宮裡。
“歸還戰俘一事,大唐怎麼看的?”對奚族眷一事,蕭敵魯也沒抱什麼希,他在乎的是其他將領。
郭崇韜回道,“這一點,我們可以列出雙方俘獲對方將領的名錄,據雙方需要再商議如何歸還如何?”
“沒問題。”
雙方並未在這個問題上說太多,畢竟現在談歸還戰俘的事,沒必要,因為太麻煩。雙方只需要達大致框架,的戰俘歸還,慢慢談就是。
而對於第五條,大唐這邊肯定不會答應。
但考慮到蕭敵魯的強態度,最終趙觀文妥協了,只要李葛和李保父子願意回契丹,大唐不反對。
對此,蕭敵魯也沒轍,因為那對父子肯定不會回去的。
對於第六條,雙方都無異議,畢竟都清楚這個和約是約束不了雙方多久的,就算籤個幾十年的時間也沒問題。
和約而已,說撕毀就撕毀了,誰還會真正去遵守不?
於是乎在雙方談了兩個時辰後,和約便初步達了。
大唐這邊並未增加容,因為趙觀文和郭崇韜二人都未想到太好的容,所以也沒必要繼續提。
當李柷看了和約容後,也沒有反對,就這樣吧,至於互市能賣什麼,自行決定就是,反正大唐這邊也不可能把武這些賣給契丹。而契丹那邊,也不可能把上好的戰馬賣給大唐。
這都屬於各自的戰略資源,沒人會傻到出售給敵人。
即便是這和約簽訂了,雙方也不可能真正的和平,要麼大唐滅了契丹,不然就是契丹滅了大唐,只有一方完蛋,才能和平。
所以李柷對於和約期限為十年也就不在意了,於是便讓閣擬旨,然後讓蕭敵魯帶回契丹,然後再有契丹寫一封蓋有對方璽印的國書來。
只有蓋了雙方玉璽印的和約才算是真正的和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