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爺兇猛》第73章 經義激辯(下)(2)

作者:凡夫熟子·1個月前

清濁之源,固有差異。

然,即便源頭清冽,若無良渠引導,亦可能因流經汙穢之地而變濁

;即便源頭略顯渾濁,若經層層過濾疏導即教化、禮法、環境改善,亦可得清流。

學生所重者,乃是在承認源頭差異即稟賦的基礎上,更強調後天‘導’與‘塑’的能作用。

蓋因源頭即先天己定,而流變即後天可塑。與其空論源頭清濁,不如著力於疏浚河道,淨化流域,此或更切於世用。”

他既承認了先天差異即稟賦,又強調了後天努力的優先,並將落腳點歸於“世用”,契合了儒家經世致用的神。

程頤聞言,捻鬚沉片刻,終於緩緩點頭:“如此解釋,倒也周全。導塑並用,重在後天踐行,確於世道人心有益。小友之思,不拘一格,又能歸於實理,難得。”

連程頤都表示了認可!柳文淵心中最後一僥倖也破滅了。劉平安在經義辯難中,再次展現了令人絕的深度與高度。

接下來,辯題轉向“義利之辨”。儒家重義輕利,但如何平衡?

柳文淵引孔子“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強調義之優先。

蘇慕遮則引《易》“利者,義之和也”,認為正當之利可與義相合。

又有商人出學子提問,經商求利,是否合乎於義?

劉平安道:“義者,宜也,事之宜也。利者,益也。

兩者並非截然對立。

求利而不害義,謂之‘正當利益’,乃生民之所必需,國家之所倚仗。

見利忘義,損人利己,方為小人之利。故,關鍵不在否‘利’,而在辨‘利’之質,在求利之時是否守‘義’之界限。

於國,需立法定規,導利向義;於人,需修明理,以義制利。”

再次以清晰的界定和務實的態度,化解了義利對立。

又有“王霸之辯”。柳文淵尊王道,貶霸道。

蘇慕遮則引《孟子》“以力假仁者霸”,認為霸道亦有其用。

阿古拉首言,草原只服強力與智慧。

劉平安道:“王道以德服人,潤無聲,乃長治久安之基。

霸道以力制人,見效或速,然難持久,且易生怨恨。

然,非常之時,或需霸道手段以定局。

猶如醫者,平和調理是王道,猛藥去痾是霸道,需視病症、時機而用。

理想的治國,當修王道德政,外備霸道實力,德力相輔,剛並濟。空談仁義而無實力,是宋襄公之仁;只恃強力而無德行,是暴秦之政,皆不可取。”

他跳出王霸對立的框架,指出其各有適用境,應相互補充。

辯題越來越深,涉及“理氣關係”、“知行先後”、“格致知的本意”等宋明理學核心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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