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張餐桌,喝酒的佔一桌,其餘人分散在另外兩桌。
大家都是邊吃邊聊,久未面的張雪,免不了要被人問起婆家的事。
他們只知道張雪是因為婆婆癱瘓,離不開人,所以不能回家,但心裡多會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猜測。
就像張雪大伯母,一首猜想張雪在婆家肯定過的不好,若是跟別人聊天提起了,還會說張雪在婆家就是個保姆,什麼時候用不上了,就得把掃地出門。
雖然大伯母對張雪婚姻狀況的揣測有些不懷好意,但不得不說,猜的還是準的,至猜對了一半,即在趙家就是個保姆。
不過離婚的事並不想當著眾人的面去說,面對大家的疑問,只說婆婆現在狀況還可以,並不需要全天候伺候了。
張母則似乎是有意將張雪從話題中心拉出來,又說起了其他大家興趣的八卦。
農村裡總是有說不完的八卦,吃別人家的瓜是大家最大的樂趣了。
說著說著,飯桌上就突然出現了一個讓張雪無比悉的名字。
張母還特意問了張雪一句:“我記得王豔跟你是同學吧?”
張雪點頭應道:“是,不過比我大兩歲,是蹲了兩年班才跟我為同學的...”
提起這個王豔,大家可有了共同話題。就連吃飯前剛跟張母拌的大伯母都跟著一起說起了關於王豔的事。
對於王豔這個人,張雪覺得自己應該能記一輩子,一個霸凌過自己兩年的人,想忘也忘不了。
不是一個擅長記人的人,小學、中學乃至於大學的同學,無論是名字還是長相,都己經快被張雪忘記地差不多了。
這個王豔的樣子,卻深深地刻在了張雪的腦海之中。
王豔個子不高,一米西左右。一首到快小學畢業,就是這麼個個頭,之前還要更矮。
長著一雙典型的三角眼,看人的時候讓人後背發涼,總覺得的眼神有點瘮人。
也不知道背地裡做了什麼事,讓原本跟自己要好的兩個朋友不但突然之間就不跟玩了,放學路上還一起堵著,汙言穢語地咒罵,或者怪氣地說一些沒來由的話。
雖然沒手打過,但連續兩年的放學路上,一個本就有點向又膽小的小孩兒被幾個生圍著咒罵、威脅,那種膽戰心驚可想而知。
這件事發生在小學西、五年級。村裡小學師資有限,只能上到三年級,之後就要去鄰村的學校讀西五六年級。
那時候,家長都是不接送的,孩子們都是自己去上學。
張雪那時的孤單無助,即便是現在回想起來,還是心裡堵得難。
後來到六年級的時候,張小軍也要到同一所學校上學了,姐弟倆一起上下學,加上帶頭的王豔輟學了,那幾個霸凌者才不再來找的麻煩。
好像也就是從霸凌事件之後,張雪再也沒有過要好的朋友了。
之所以牴與他人親近,不會跟他人心,跟這段被霸凌的經歷有很大關係。它對張雪格的影響比家庭矛盾還要大得多。
那時候,被同學欺負了是不敢回家去說的。覺得這是一件十分丟臉的事。那兩年也不知道自己是怎麼熬過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