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532三天之,我要沈氏破產
罷了罷了,明星番位這種東西,和可以爭的人爭一下就好,遇到汐……怪自己倒黴好了。
反正兩個人只會合作這一部劇,下一部劇要是還有汐,那不接還不行麼。
平安無事的把劇拍完,大家都好,至於過去,都過去了,就不要節外生枝了。
想著,向晚晴很快跟上汐的腳步,甚至有些討好地幫汐拿早餐。
“謝謝。”汐也不是看不出來,這次回劇組向晚晴對的態度還算不錯,但心裡卻不知道為什麼會有一種“這事兒還沒完,也不會完”的覺。
“這事兒”是什麼事,參與其中的又是否是眼前這個人,都無法肯定。
其實在很久之前,袁若青還在劇組的時候,和汐對手戲的第三場,是一場掌摑的戲份,但被汐上門找到蔡編劇,要求給改了嗆水的戲份。
當時,蔡編劇被汐給說服了。
對這部劇的角定位就有些不同於旁人的理解,因為專門找來了這部劇的原著,在背完臺詞之後就一目十行的看原著,然後發現原著被改編掉的地方很多,大部分覺得華的部分,在劇中都一筆帶過沒有表。
而且,嚴格意義上講,原著的主是兩個人。
但如果非要從孽火和如歌兩個人之間選擇出一個主的話,那麼孽火才應是主角。
這是原著裡所呈現的,但如果要將原著原樣照版放到熒屏中,原著裡的很多個過不了稽核的橋段,勢必要被砍掉,因為拍也白拍。
因為“阿火”這個角太有爭議了,上有主角的環,但也有黑有白,最主要的是,黑比白多。
弘揚正氣的廣電總局不會讓這樣一個邪惡的同時,又沒有邪惡到讓人恨不得去死的角為主角。
所以一開始,“阿火”被定位了二號。
汐在沒看原著之前也是這麼認為,不然誰見過戲份很的主角?
但自從看了原著,發現在原著中的蔡編劇對“阿火”使用的筆墨篇幅上可以看得出來,作為創作者的本人,蔡編劇其實更偏“阿火”這個人。
這種偏可能是一種心疼,也可能是一種神共鳴,總之不會無緣無故。
可以說原著中的每個人,不管是好是壞,都相當於作者本人的孩子了,只是汐沒想到,蔡編劇對“阿火”這個的,那麼濃烈且複雜。
看出了這一點,汐為了給袁若青點教訓,就上門去找蔡編劇討論劇,將自己的、看法都提議了一下,沒想到蔡編劇一下子就點頭同意了改掉掌摑橋段,而且,蔡編劇還很激,好像汐說到心坎裡去了似的。
汐當然說到蔡編劇的心坎裡了,不然,怎麼會有說服力?
而且,是以一個讀者的份,跟蔡編劇談的。
其中,表達了自己的觀點,抒發了自己的,可能某個點和蔡編劇產生了共鳴,所以當日答應改戲才答應的那般痛快。
文人墨客嘛,筆頭子就是殺人利,人生都是書寫出來了,所以多總是有一些不為人知的清高點,但萬變不離其宗的一個是:他們都喜歡自己的作品被大眾認可。
這一點,在一定程度上高於自己的人是否被大眾所喜歡。
不過向晚晴剛剛說蔡編劇改劇本了,難道格外給加戲了?汐一邊咀嚼,一邊暗想自己很可能要忙翻了。
忙點好,這樣就沒時間胡思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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