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青香【完結】》第208頁 回想前塵舊事(2)

作者:縈索·2個月前

主陳繼珍就道,有手有腳,怎麼就不能趁年輕給自己存一份養老錢?

於是出來做事,正巧遇到有員在調查香楓裡縱火案的事就想到從前院子裡的小姐妹,想要幫人家找出兇手……一來二去,就了刑部的編外員。

中間經歷的事一筆概括。

京城人民,對刑部那位傳奇的捕頭,是非常好奇的,乍一聽新戲本子的寫的事是關於,立刻就關注了,每天不拉的去聽戲。

戲越來越紅,怪異的是這戲捧紅的不是唱功段都出眾的旦角,而是那丑角。這丑角每每在臺上扭作態,說些歪理邪說,偏偏都說到人的心裡去,人反駁不了。

比如有一句,“咱本是尋常人,不,也不的,可有那銀元寶白生生,可的擺在路上,周圍沒有過路人,你能忍住不拿麼?“

“他家有金山銀山,我只拿了一塊,算得上罪大惡極麼?“

心腸特別好,聽說我家裡老人生病,還掉了眼淚。我不要眼淚,只要一塊銀元寶,不可以麼?“

“是銀子值錢,還是眼淚值錢?那富貴人家的頭髮,都金貴的不得了,得拿千年的人參晚年的雪蓮養著。若是的眼淚不值錢,那我就還給算了……“

如此種種,聽得人想笑,可細想想,好像也有一番道理。

直到某位大儒偶然路過聽了,氣得不輕,不顧戲園子是公開場合,一連串之乎者也臭罵,“不知,禮儀敗壞的東西!“

“不告而取,就是!“

大財,和小財,都是!“

“人家給你的,你可以拿。“

“人家沒有給你的,你拿了,和搶有什麼分別!“

戲被罵了。

圍觀的老百姓也有自己的生存價值觀,畢竟能在京城生存,家裡多多都有一點餘財。比不上那些權貴老爺,比起乞丐還是強一些吧。若是遇到個窮的,就得“被迫“施捨給人家,那誰得了?

這戲,消停了一頓時間。周至投了大本錢,卻沒有足夠的收益,看似虧大了。

然而沒料錯,香楓裡那些村民哪裡甘心呢,拖家帶口的,上京城告狀來了!

人家倒也不是無的放矢,先不說刑部大理寺的人從他們家裡搶了多銀子走,只說他們家死的那些人呢,白白就被燒死在香楓裡了啊?

他們要周家人償命。

不償命也行,得賠銀子。

大理寺的人都驚呆了,“案子已經結了,只是還沒宣判。你們過來,是反過來控告周家兄妹?“

“對,就是告他們,香楓裡不是家的莊子們,我家的人死在香楓裡了啊,活生生的人命,就這麼死了啊,不給一個代嗎?“

“可是,他們都是去盜,才被燒死的!“

“我呸,誰親眼看到他們了?他們就是去做工的,是金夫人死了,需要人手幫襯,我們周圍村子上的人才好心過去幫忙的。“

“銀子可為證據,不是的,那你們家菜地糞坑裡哪裡來的銀元寶?“

……是之前。那日沒有。那日死在莊子上的人沒有……你們張口閉口,又沒有人贓俱獲,都是在瞎猜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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