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民國搞事業:沈小姐誰都不慣》第23章 審判(1)

作者:南雲意·1個月前

陸世珩的審判在一個月後。

這一個月裡,上海灘發生了很多事。

陸家的產業被拍賣,宋清儀的父親主投案,代了與陸家合作走私的全部細節。

因為自首態度好,加上宋清儀聘請了最好的律師,他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緩刑兩年。

宋清儀去監獄看了父親。

回來後,臺上坐了一整晚,沒有說話。

沈懷瑾陪著,也沒有說話。

天亮的時候,宋清儀忽然說了一句:“他說他對不起我母親。”

沈懷瑾沒有接話。

“他從來沒有說過對不起任何人。這是第一次。”

宋清儀轉過頭看著沈懷瑾。

“也許他是真的後悔了。”

“也許。”沈懷瑾說。

“但後悔不能改變過去。只能改變未來。”

宋清儀點了點頭。

“我會給他機會改變。”

出庭作證了。

穿著沈懷瑾給買的一件深藍旗袍,頭髮盤起來,臉上沒有化妝。

站在證人席上,一字一句地說出了陸世珺讓保管筆記本的經過。

的聲音很輕,但很清晰,整個法庭都能聽到。

陸世珺的律師試圖讓難堪,問是不是陸世珺的婦,是不是因為被拋棄才報復。

的回答很簡單:“我是他的婦,但我不是來報復的。我是來說真話的。”

法庭裡安靜了幾秒。

敲了敲木槌,讓律師繼續提問。

律師沒有再問下去。

陸世珩的審判在軍事法庭進行,不對外公開。

沈懷瑾沒有被要求出庭作證,但託傅北辰帶了一句話進去。

“告訴陸世珩,他說他想重新開始。現在他有機會了。在監獄裡。”

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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