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蹤諜影》第二百四十一章 兩種英雄(1)

作者:西方蜘蛛·1個月前

1937年4月,戴笠負責的力行社與徐恩曾負責的中組部黨務調查科完合並。

名稱依舊襲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統計調查局”,由陳立夫出任局長。

徐恩曾為一長,戴笠依舊擔任第二長。

看起來只是合併,換湯不換藥,但實際上有了本質的改變。

負責黨務工作。

則承擔起了全部的報特務工作。

同時,還深化了特務組織結構以及規章制度。

無論是外勤或是派駐在公開機關的特務,是終職業,不準退出。

而且還加大了其監獄和拘留所、閉室。

的權利被無限制的擴大了。

並且,“力行社”這個稱呼,開始漸漸的淡出歷史舞臺,他們更多的開始以“軍統特工”稱呼自己。

“特務”和“特工”的法,其實沒有什麼差別,只不過,“特務”這兩個字在國人心目中的地位顯然不是那麼好的。

同一時期,軍統二科副科長孟紹原校,他的權利也被增大。

他可以不經請示,隨時組織行,隨時呼監獄。

“隨時呼監獄”只是一個好聽一些的法。

更加準確的說,孟紹原可以隨心所的抓捕任何嫌疑犯了。

戴笠的準軍事武裝也開始大力組建:

武裝別隊。

這是以孟紹原率先立的特別行組為模板的。

孟紹原也相應的做了一些改變:

由嶽鎮川、魏雲哲指揮的特別行組不變,他又從特務和警察中挑選了一些人員,補充到了小組之中。

至4月,特別行組已經擴大為五十三人。

他又按照戴笠意思,立了武裝別隊第一大隊,由他親自出任大隊長,這是一個在戰鬥素質以及按照準軍事組織標準上,遜於特別行組的第二準軍事梯隊。

人員素質較高,經過長期訓練,武裝良的特別行了他的心肝寶貝,銳裡的銳。

其實,這也不是他的原創。

正如武裝別隊有模板,特別行組一樣有模板:

後來國中局的準軍事組織。

隨時隨地能夠調派到任何發生衝突的地點。

滿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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