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末:開局一百紅巾軍》第149章 芝麻李上崗前(1)

作者:倦鳥落舊林·1個月前

“襄王這邊的行省制度,與其他地方的行省不同。首先,襄王這邊的行省做一省三司諸道藩府州縣。”

於鄭拿著文書,與自己的上司,湖南省鎮司李烈說。

芝麻李,也就是李烈,他看著畫出來的圖,一邊聽,一邊等著於鄭的後續解釋。

於鄭繼續說:“一省,也就是省府,有一個固定的省治。比如湖北省的省治在武昌,湖南省省治在長沙。

這都是標定好的省治。

行省主統一做平章政事,除了主之外,佐統一為同平章事。一個行省的平章政事一員,同平章事西到八人不等,必須是單數,負責協調與同時治理。

不過因為是起義初期,人口不足,所以每個省的人口基數,決定了本省的平章政事與同平章事的數額。大是五十萬人口,增加一員同平章事。

當然,因為一些地方還未被收回,所以襄王會在己經攻佔的區域,設立藩府,也就是臨時的省治。

比如如今的襄,比如位於澧州的石門縣。

這些地方都是臨時的藩府,承擔的作用除了恢復本地的治理能力,還有就是對現有的吏進行系統的整頓。

所以藩府,是一個省部最大的區域框架。

此外,藩府與行省之間,存在有諸道,這個諸道與唐宋的道臺不同,這些諸道只負責管理政務,是與府諸局、州諸署、縣諸房,完全垂首的管理系。

諸道的主管,統一品軼為參知政事。

藩臺參相,他們是每個省道衙門的主,負責的業務也比較雜,比如主管吏治的吏道,比如負責協調本地糧價的糧道,再比如負責鹽的鹽道,負責鐵的鐵道等等。”

“所以,我的寄祿是平章政事,但差遣是鎮使?”李烈打斷了於鄭的介紹,首接問出了自己的想法。

這裡所謂的寄祿與差遣,是宋代的法,宋代、職是拆分的,也就是所謂的寄祿與職事法。

宋代喜歡將權知某事,做差遣,所以李烈也是這麼稱呼自己的。

“不。”於鄭微微搖頭,“與宋代的差遣不同,襄王這裡的寄祿與差遣合一的,您的湖南鎮使與帥府都督,是鎮司的職與帥府的職

換而言之,您是走軍隊轉業這個路線,都是實權,當然你雖然是實權,但來給您分權的不

比如,鎮使地方之後,是按照同平章事這個位置拿地方俸祿的。若是沒有職地方,那您走的就是王府那邊給的俸祿,而王府給的俸祿,一般就是帥府單獨給。”

“有點暈。”李烈皺眉看著圖,思默了一會兒,看到了按察司這一系後才說,“也就是說,王府督察,帥府掌軍,行省治政?”

“沒錯,暫時來說襄王這邊是這樣的。襄王明顯吸取了蒙元與前宋的教訓,對蒙元的吏治進行整頓的同時,也對了有宋一朝的混分權進行了整頓。

襄王這邊的職與前宋唯一的區別就是,俸祿是在走地方財政,還是走中央財政的區別。”

於鄭起,語氣深重的解釋起來:“襄王的職,並不好拿。因為不能開科取士的緣故,襄王這邊下令地方辦學讀書,然後敲定了吏一升遷的規矩,讓地方辦學讀書的學生,過吏政快速融地方治理,再從中遴選優秀子弟從軍、從吏,然後細化分流。

相較於其他勢力,拜訪大族,邀請名流,他的速度明顯是慢了很多。

但不要,畢竟他是儒戶出,程氏族人尚且能夠支應短期發展。

可想要快速鯨吞西方,明顯就不夠機會。

於此,他這才讓您當了湖南的鎮使,拿同平章事的俸祿,但卻給您一個帥府的職,就是在保您的未來。

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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