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弈》大婚夜 · 五年之約(1)

作者:OK仔新屋·1個月前

大婚夜 ·五年之約

冊後大典的喧天鼓樂,終於在夜中沈寂。

椒房殿,紅燭高燃,映得滿室輝煌如晝。諸葛慧端坐於榻邊緣,厚重的翟仍穿在上,九尾釵的垂珠在額前輕,映著沈靜如水的眉眼。

殿門被侍推開,李天驪步殿中。他已換下典禮的冕服,著一暗紅常服,了幾分朝堂上的威儀,卻更顯姿拔。他揮手屏退左右,殿只剩二人。

他沒有立即走近,而是站在殿中,目落在上,帶著一不易察覺的審度。白日里,在百朝賀、繁文縟節中從容不迫,此刻獨,依舊不見尋常新嫁娘的怯或惶恐,只有一種超乎年齡的鎮定。

“卸了冠吧,沈重。”他開口,聲音因飲了酒而略帶沙啞,打破了沈寂。

諸葛慧依言,抬手取下冠,那繁覆的卡扣卻一時難以解開。微蹙眉間,一雙骨節分明的手已輕輕覆上的鬢邊,利落地解開了機關。沈重的冠被取下,置於一旁案上,頓覺輕鬆不

“謝陛下。”垂眸。

李天驪在側坐下,距離不遠不近,能聞到上淡淡的、不同於宮中所用的清冽香氣,似是松針與書墨混合的味道。他並未如尋常新婚夫君般急於親近,只是靜靜坐著。

“今日,辛苦你了。”他道。

“臣妾分之事。”諸葛慧應答得

又是一陣沉默。紅燭開一個燈花,劈啪輕響。

李天驪忽然從袖中取出一卷明黃絹帛,並非詔書,而是一份寫就的契約。他將其攤開在兩人之間的榻上。

“看看這個。”他道。

諸葛慧目落下,絹帛上字跡清晰,條款分明,赫然是一份為期五年的“後位契約”。言明五年之需以皇后份襄助他穩定朝局、推行新政,若期滿無顯績,或他認定其不堪後位,便自請廢后,遷居別宮,永不幹政。相應地,他保家族安穩,並許五年有查閱非機典籍、使用宮中工坊等便利。

這比那日他口頭的“五年之約”更為,也更顯冷酷。像一盆冰水,瞬間澆熄了這滿室紅燭營造出的虛假暖意。

諸葛慧逐字看完,臉上並無波瀾,只抬眼看他,目清亮:“陛下是要臣妾簽下這‘軍令狀’?”

“不錯。”李天驪迎上的目,不躲不閃,“朕需要的是能助朕平定天下的謀士,非困於痴纏的深宮婦人。此約,可斷卻日後諸多麻煩,亦可讓你我……界限分明,專心政事。”

他話說得直白,甚至有些無。他在試探,試探的心,試探是否真如他所期,與眾不同。

諸葛慧靜默片刻,忽然起,走至梳妝檯前,取來一支描眉的螺子黛。覆又坐下,執黛在手,看向他:“陛下,可否借筆一用?”

李天驪微怔,將隨攜帶的一支小巧玉管筆遞給

諸葛慧並未在契約上簽字,而是翻到絹帛背面,就著案几,懸腕運筆。下筆極快,線條流暢,不過片刻,一幅簡易的北方邊境輿圖躍然帛上,其中關隘、水道、糧道標註清晰,更在幾關鍵節點,以特殊符號做了標記。

“陛下,”擱下筆,將絹帛推回他面前,指尖點在那幾符號上,“此約,臣妾可籤。但空口無憑,臣妾亦需展現些許‘價值’。北境狄戎,今秋恐有異。其糧草集結路線,臣妾推演在此。陛下可遣暗衛核實。若所言不虛,此約便立。此外,臣妾還需加上一條——”

堅定地看著他:“五年,若臣妾所獻之策,助陛下解三次以上國政危難,無論五年之期是否屆滿,此約作廢,陛下需公告天下,認可臣妾之功,許臣妾……真正意義上的並肩之位。”

不僅接下了他的“軍令狀”,更反將一軍,提出了自己的條件。要以實實在在的功績,來換取真正平等的地位,而非僅僅是被“試用”的謀士。

李天驪看著輿圖上準的標註,心中震不已。北境軍報,他昨日才收到函,提及狄戎有零星異,尚無線索,深居宮中,從何得知?且推演如此詳盡!此之能,遠超出他預期。

他凝視著,燭下,眼眸清澈,卻深不見底。良久,他角微勾,出一抹極淡、卻真實的笑意:“好。依卿所言。”

他執筆,在新增的條件旁,批了一個“準”字。然後,率先在契約末尾,簽下了自己的名字——李天驪。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