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父反目
胡欽疲憊的揮了揮手,示意沈真先出去,別摻和這些事了。
他站在窗前,把一菸完了又點了一。
大兒子不,小兒子還小,家裡需要一個能頂事的人。
他看中了顧明川,年輕能幹背景,要是能把顧明川拉過來,胡家至還能撐二十年。
要是這條路不行,他就給胡蘭芳找個上門婿,生個姓胡的兒子,好好培養。
可現在看來,這兩條路哪條都不行,沒有一個靠得住的,這家還得自己撐。
他轉過的時候,臉上的表已經恢復了平靜。
他走到電話機旁邊,拿起話筒,快速撥了一個號碼。
“老李,查一下蘭芳今天去了哪兒,找到以後,別驚,告訴我位置就行。”
他掛了電話在椅子上坐下來,這一瞬間,他下定了決心。
既然如此,自己也沒必要再對這個兒留了。
接下來的幾天,胡顧兩家,可以說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
胡欽撒出去的人馬撒遍了整個京市,愣是沒找到胡蘭芳的影子。
像是人間蒸發了一樣,不在親戚家,不在朋友家,不在招待所,不在火車站。
老李派出去的人一波接一波,回來的訊息都是同一句話,沒找到。
胡欽坐在書房裡,聽著電話那頭老李的聲音,臉越來越沉。
他掛了電話,又撥了另一個號碼,這次是打給他埋在運輸隊的老關係。
電話響了很久才接,那邊的人像是怕被人聽見,聲音的很低。
“胡首長,您要找的人,前天確實來過,把東西拿走了。”
“我們的人不敢攔,手上有您的印章。”
胡欽握著電話的手青筋暴起,他深吸一口氣問。
“什麼親筆信?”
“去年冬天您讓我配合蘭芳辦一件事寫的那封信,說事辦完了,要把信拿回去銷燬。”
胡欽掛了電話靠在椅背上,那封信他記得。
去年冬天,他讓胡蘭芳去辦一件不能見的事,給寫了封親筆信,讓那邊的人配合。
信上寫得很晦,但有心人一看就知道是什麼意思。
他以為那封信早就銷燬了,沒想到胡蘭芳居然一直留著,留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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