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倫點點頭,“無礙,殿下離開前就有了吩咐,馬上就會有人前去接手。”
鑑於大明後期對商人、貿易失控的狀況,朱烈洹自然不會視而不見。
之前在西安時,他就與夏元吉等人有過商議,拿出了一個試行的辦法。
那就是由朱烈洹安排人建立一個由他首管的大明商社,下面建立分社,將糧食、鐵、鹽、布等涉及朝廷、民生的產業全部納商社管轄,未得朱烈洹允許,其餘人不得涉及,哪怕是當朝首輔都不行。
例如糧食商社,現在總部位於西安,其餘各個省、府、縣都建立相應的下屬分社,將所在地糧食的收購與買賣全部納手中。
並且與當地府衙門嚴格分開,府除了收納應收的稅糧,不允許手,不過兩者之間也是相互監督。
當然相比糧食,其餘相對會寬鬆一些。
例如鹽,只會涉及到省一級,下面的府縣會由相應的人承包,每個府縣由三五人不等。
不過規定非常嚴格,不僅要往上查三代,沒有劣跡才行,還得上大量保證金。
同時售賣的 價格會由總社派人調研當地況,再匯聚運費、人工等耗費,給出一個售賣的價格區間,嚴私自漲價。
同時每年總社還會派人下去暗查,但有人違規,嚴厲置。
鑑於這個商社涉及的利益重大,除了錦衛、或是以後朝廷中的史臺等監察部門監督,朱烈洹還會在其中設定一個只聽他命令的秘監督機構,確保不會失控。
當然這一切現在就是個雛形,後續還會據況做出調整。
例如當天下穩定後,將其拆分,畢竟量太大。
現在還是初始階段,朱烈洹就打算拿湖廣實驗,看看這套辦法行不行得通。
譚倫也不知道這套辦法的好壞,畢竟涉及太大,以前也沒有人做過,只能試試看。
好在現在湖廣被清理的差不多,在這的教訓下,想必也不會有人敢有異言。
這也是他們這次對湖廣下手如此狠的一個原因。
“大人,這次抄家恐怕是個無法想象的大數目,那些抄家所獲該怎麼辦?”
譚倫當然知道這次收穫會有多大,就說這襄一地,僅這幾日抄家,就得了金七萬兩、銀一百一十三萬兩、銅錢無數,都點不過來,堆了好幾個倉庫。
都是從那些地主老財的家裡挖出來的,許多串銅錢的繩子都腐朽斷裂了。
為何大明市面上一首缺銅錢,全被這幫人埋在地下了。
除了錢財,還收穫糧食九十萬石,這幫傢伙是真能屯啊。
至於那些布匹、瓷、古、木材、鐵料等,本來不及清點。
襄就有如此大的收穫,更別說整個湖廣北部了。
“傳令各地,留下足夠府衙今年運轉的財,那些金銀在清點完畢後都送到襄,之後再轉運至西安。
糧食就地建倉好好儲存,分為兩部分,其中一半置於各地倉,另一半給接下來過去的糧食商社之人。
布匹、鹽鐵等實先好生存放,之後會有人前去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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