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盤庚遷殷時發起翦商》第518章 大罪與小罪,選哪個?(2)

作者:空山一先生·1個月前

他可不敢認,要是認了,那燕方上下還不得笑死他們。

最近禮法的討論,已經開始盛行。

自燕方冊封下達之後,辛屈就下令禮法、宗法、律法三法共行,尤其是禮法,這個是最能節省社會執行本的規矩,也是辛屈下令最嚴格執行的。

就連宗法和律法,都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嚴苛程度遠不如禮法。

而對於衙、公署這類代表國家面的機構,不可避免變得森嚴起來。

比如,不能在這些地方擺攤設店,就是一項重要的要求。

“這些點,只是我們的習俗。所謂有朋自遠方來,總要吃點好的,這不都是你們北伯的說法?”

危平適時上前來,藉口習俗,用來阻擋。

“可以。但習俗是你們的習俗,燕方有燕方的禮法。若是他們只是一次兩次也就罷了,天天來,統?拖下去,以【非法市集易罪】拉去衙門公訴。”

鹿甲音落,這些人一個兩個都懵了:“等等!等等!我們沒有易啊!”

“是啊!怎麼能……”

“沒有?”鹿甲隨意的拍了拍桌子,“這上邊是什麼?”

“糧食!”

“好,那麼誰的?”

“我們的!”

“那麼你們怎麼將這些易出去的?”

“我們沒有易啊!”不人大喊,一臉焦急,“若是易,豈能沒有其他品?”

“就是!就是!不能這麼汙衊我們……”

“那就是走私糧食出口了?”鹿甲惻惻的問。

這些人臉猝然一驚,接著面面相覷。

危海剛想說話,就被邊上的危平按住,給他搖了搖頭:“按燕方律令,我們買賣品,確實屬於出口,是要報稅的。如果你否認,我們也難逃一頓數落。”

“走私,最高奪爵斬首。非法市集貿易,只要你們不是組織者,最多徒一年。怎麼選?”

鹿甲反問。

“非法貿易。”這群人低著頭,不敢再多說。

“很好,那麼……據線報,你們之中有三個是組織者,他們要斬首示眾。”

鹿甲轉而看向危平與危海:“所以,誰來?”

“你……這是胡扣帽子!!!”危海氣急敗壞。

不過鹿甲卻不以為然,遞給一直沒說話的危平說:“這是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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