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盤庚遷殷時發起翦商》第519章 審判(2)

作者:空山一先生·1個月前

如果現在這群人嚷嚷說他們沒聽過,之後還得被加罰。

“好,既然無異議,那麼之後七日,你們還能申請覆核。”刑房審完,將文書寫在竹簡上,卷宗給戶部去理。

刑房不管財,他們只管罰。

“一千二百錢,這可不是小數目啊。”

“估計得罰他們個十年了。”

“慘咯!博戲果然是壞東西,還是別好。”

有爵者們竊竊私語。

刑房這邊拿出第二卷輕咳一聲道:“第二,是關於博戲定問題。

由於第一次接類似況,牽扯易數額巨大,並且不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所以北伯決定,新增三條罪名。

即:賭檔罪、賭博罪、賭罪。

凡是涉賭,兩人以上,所經手的一切資源,包括土地、奴隸、牲口、糧食等等,折算金額超過十枚半兩錢者,視為賭博。

其挑頭言賭,或乾脆就是坐莊之人,便是賭檔罪。

按律,賭檔罪的頭人,輕則貶爵一級,重則斬首示眾,後續會頒佈相關涉案金額與限制。

其他參與賭博者,不論輸贏,不論出,一旦涉及,徒一年,並且不可以爵位與財貨衝抵。

必須於涉案本地服刑!

最後,賭罪,可以舉報。

若是有人你賭博,哪怕你參與了賭博罪,但只要你檢舉出來,賭檔所查的一切收益,取一半歸你。

並且可以視況給你減刑,涉案金額只要巨大,你甚至可能免於徒刑。

相關細則,後續釋出。

總之,博戲可以玩耍,但不能涉及錢糧地等等價易。

當然,為了防止你們鑽空子,刑房這裡,會等級你們每年的涉案金額。

只要你們一年之,涉及賭博的總金額超過一百枚半兩錢,將以賭檔罪論。

賭檔罪最高論死,都要腦袋清醒起來。”

眾人一個哆嗦。

博戲,現在被定為罪,那麼還是別瞎摻和了。

之前還有人笑呵呵想要參與的呢!

現在沒了。

一個兩個都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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