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姐,你提錢就庸俗了。”這對耳釘越歡越看越喜歡,甚至等不到生日那天再戴了。
越雲骨子裡有教養,人也風輕雲淡的。
不喜歡這些俗。
倒是妹妹,總是很浮誇的。
“人家這兩年虧了很多錢,給你買個禮就夠頭疼的,你還挑剔。”
越歡忍痛摘下了耳釘,“那我不管,我的生日就是不能隨隨便便的過。”
“名單出了嗎?”
“出了。”越歡瞥了眼桌上的金請柬單,“都在上面了。”
越雲去看。
重複看了兩遍,也沒找到方陸北的名字。
“方陸北呢?你不邀請他?”
那才是見了鬼。
越歡正愁沒有理由見他,這下可以了,“怎麼會?我要親自去邀請他。”
從一開始,越雲也沒弄懂到底想幹什麼。
“你是來真的還是假的?”
“這還能有假?”
要論份背景,方陸北不是最優秀的那個,畢竟他才出國這兩年多,雖然事做的很快,產業也不,但到底還是跟在國外十幾年二十幾年的沒法比。
在國倒是也有位置,可分散了,也就不算太優秀。
年紀也不匹配。
邁過了三十,到底不是越歡最佳的人選。
可偏偏就是喜歡他這一掛的。
越歡妥善將耳釘放好,不以為然,“他不缺錢,也不差錢,對我來說就剛剛好,年紀不算大,二十多的才稚,我就喜歡這樣的。”
說起來也是怪異。
越雲始終想不明白,“我跟他見面那天,你還沒見過他吧?怎麼還拿人家杯子喝水?”
別人不知道,是知道的。
越歡來這一招,明顯的就是想引人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