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拜金女被年代大佬寵上天》第34章 我習慣了(2)

作者:楠楠的修仙夢·1個月前

雖然他也到了懲罰,就李娜那個前夫跟他不共戴天,為了給李娜報仇,忍了10年,找到各種證據……

而第二世,李娜要不是為了躲他的話,也不會違背心去和那些男人在一起,李娜和那些男人在一起最主要的原因是為了躲他,怕被他抓起來錮住。

其實李娜真正想過的是,隨心所的生活,沒有婚姻的生活,因為在絕大多數的婚姻中,人總是在弱者的地位。

就算曾經人很強,但只要進婚姻,就有很多都由不得自己了。

就算西方國家也是有生孩子的,也是有帶孩子的,雖然說給予種種優待,害得很多男人都不願意結婚了。

但實際上呢,這倆人結婚後,還是人大多照顧家裡,然後帶孩子,哪怕就是離婚。也是,不過就是得這男人得給養費,人的也得給,孩子也得也得給,所以導致很多男人很抗議這方面法律。

這還是世界上最先進的對於最為友好的婚姻法,但因為這樣也導致人很難再出去工作了。

西方國家好多結婚的都生好多孩子,有的都生四五個,離婚後把孩子判給媽媽,父親給養費,以為這種生活就很好嗎?

實際上在某種意義上來講,這也不是另外一種形式的對的不公平嗎?

但不公平還是相對而言的,比起像李娜他們那樣的家庭婦強太多太多了。像李娜他們那樣沒有任何保障的家庭婦就是,孩子在哺期,法院肯定把孩子判給母親。

如果父親不爭的話,那麼華夏有好多地方都是,兒結婚後就不允許兒回孃家了,當然也有好的。

所以像李娜那種況就是父母本重男輕,再加上有好幾位格非常的暴躁,李娜本就沒辦法帶孩子離婚後回孃家生活。

當時的孩子太小,本就沒人照顧,而沒有人幫忙給李娜照顧,這就導致這人真的舉步維艱。

而在孩子大一些想要離婚了,離婚又那麼難,丈夫出軌實錘被抓到了,都不判,這破裂,那怎麼樣才算破裂?

對對對,還有好些人被家暴的,也不會被判,破裂,那就問怎麼樣才算破裂?

還有一點,在婚姻中人被丈夫殺死說是什麼?因為激因為什麼手有的就判二三年,但是人若果把丈夫殺死了,哪怕是在家暴反抗中,那麼你就是謀殺!

別說什麼法律條文怎樣怎樣看看大資料,大資料是怎麼樣的?

“娜娜,我也不說請你原諒的話,事都做了,我說請你原諒你就會原諒我嗎?你說原諒了就代表事沒有發生了嗎?

好好休息吧。”

莫神微微嘆息一聲,轉去了另外一間浴室去收拾自己。

話說倆人現在在一起也是同床異夢了,或者說一直都是同床異夢!

但倆人又好像沒有發生什麼很可怕的矛盾,最起碼倆人沒撕破臉也沒吵起來,或者說李娜還沒資格和他撕破臉,和他吵架。

不自量力的事兒,李娜是不會幹的。

所以雙方就有了這種很詭異的和諧………

只是李娜再也沒有聽聞,也沒察覺到他邊又有了什麼其他的人,就之前的那些,就像憑空消失了一樣!

當然也可能是藏的更深了,但無論怎麼樣,倆人沒離婚,作為妻子的也不願意聽丈夫的那些風流韻事就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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