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的童話》荊棘與玫瑰1(1)

作者:東大寺的惡作劇大王·1個月前

貝拉,今年二十五歲。在這個年紀,王都大多數姑娘己經嫁了人、生了孩子、在院子裡曬被子了。我還在賣水晶。不是因為我嫁不出去——雖然確實沒人求婚——是因為我沒時間。時間都去哪兒了?用來還債了。

我爹是個商人,做珠寶生意的。三年前他投資失敗,欠了一屁債,然後很負責任地——死了。留下我、一棟抵押給銀行的房子、還有一倉庫賣不出去的水晶。對,水晶。不是鑽石,不是寶石,是那種看起來像玻璃、起來像玻璃、實際上就是玻璃的水晶。五十萬金幣的債,十萬斤水晶,三個月期限。

當時所有人都覺得我完蛋了。一個十八歲的姑娘,沒爹沒孃,沒兄弟沒姐妹,拿著一堆破水晶,能幹什麼?

我幹了。我把水晶賣了。不是一斤一斤賣,是一顆一顆賣。每顆配一個故事。我孃的故事,我爹的故事,我小時候養的那隻貓的故事。真的假的都有,但每個故事都讓人哭。十萬斤水晶,三個月,五十萬金幣。還清的那天,銀行的人看著我,像看一個怪。“貝拉小姐,你怎麼做到的?”我說:“講故事。”他說:“講什麼故事?”我說:“講人們想聽的故事。”

他走了之後,我站在空的倉庫裡,忽然不知道該做什麼。債還了,房子保住了,但我爹沒了,娘沒了,錢也沒了。我什麼都沒了。不對。我還有一顆水晶。最後一顆。我自己留的。我娘留給我的。死的那天,把這顆水晶塞在我手裡,說:“貝拉,這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但它陪你娘過了三十年。現在,它陪你。”

我拿著那顆水晶,在倉庫裡坐了一整天。從天亮坐到天黑,從天黑坐到天亮。天亮的時候,我站起來,去找了海倫。

海倫是我在拍賣行認識的姑娘。比我大兩歲,比我胖兩圈,比我嗓門大十倍。是王都最厲害的拍賣師,也是我唯一的朋友。我說:“海倫,我想開個店。”說:“賣什麼?”我說:“賣故事。”說:“什麼故事?”我說:“我的故事。”

看著我,像看一個瘋子。“貝拉,你瘋了。”“可能吧。但我不知道除了講故事,我還能做什麼。”

沉默了一會兒。“行。我幫你。”

就這樣,我在王都最偏僻的一條街上,租了一個最小的鋪面。一個月租金五個金幣,我全部家當只有二十個。海倫借了我十個,說:“不用還,算我。”我說:“虧了怎麼辦?”說:“虧了就虧了,反正我也沒指賺錢。”

沒指,但我指

開業那天,一個客人都沒有。我等了一上午,等了一個人。是個老太太,穿著破舊的子,拄著柺杖,在門口站了很久。我出去扶進來,給倒了杯茶。喝了一口,說:“姑娘,你這兒賣什麼?”我說:“賣故事。”“什麼故事?”“您想聽什麼?”

想了想,說:“我年輕的時候,有個喜歡的人。他去了戰場,再也沒回來。我等他等了五十年。”

我給講了一個故事。不是我編的,是我娘講給我的。關於一個姑娘,等了人一輩子。最後沒等到他,但等到了自己。學會了種花、做飯、照顧自己。一個人活了八十年,走的時候笑著說:“我這輩子,沒有憾。”

老太太聽完,哭了。從懷裡掏出兩個銅幣,放在桌上。“姑娘,謝謝你。”

我說:“不要錢。故事是送的。”

走了之後,海倫問我:“你為什麼不收錢?”我說:“的故事,比我的值錢。”

那天下午,來了第二個人。是個年輕人,穿著華麗的服,一臉不耐煩。“你這兒賣什麼?”我說:“故事。”“多錢?”“一個金幣一個。”“這麼貴?”“不貴。你聽完就知道了。”

他坐下了。我給他講了一個故事。是我爹的。關於一個商人,賠了一輩子錢,但從來沒讓過一頓飯。他死的那天,說的最後一句話是:“貝拉,爹對不起你。沒給你留什麼。”

年輕人聽完,沉默了。他從懷裡掏出一個金幣,放在桌上。“再來一個。”

那天,他聽了五個故事。走的時候,眼睛紅紅的。海倫在旁邊數錢,笑得合不攏。“貝拉,你真是個天才。”“不是我天才,是故事好聽。”

就這樣,我的“故事鋪子”開起來了。一天講幾個故事,賺幾個金幣。不多,但夠活。海倫說:“你就不能多講幾個?”我說:“不能。故事講多了就不值錢了。”

翻了個白眼。“你跟你爹一樣倔。”“我爹倔,但他不會講故事。我會。”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故事鋪子在王都有了一點名氣。不是很大,但夠我活下去。我每天早起,開門,泡茶,等人來。來的人不多,但每個都帶著一個故事走。有的哭,有的笑,有的沉默。我把他們的故事記下來,講給下一個人聽。

就這樣過了三年。我二十五歲了,還是一個人。海倫催我找個件,我說:“沒時間。”說:“你天天窩在店裡,當然沒時間。”我說:“我喜歡窩在店裡。”嘆了口氣。“你跟你娘一樣。”

“我娘?”

也喜歡窩在家裡。你爹說是個宅。”

我笑了。是啊,我娘。一個裁,一輩子沒出過王都。但見過整個世界——在我爹的故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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