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鍋裡,“滋啦啦”地炸著金黃的油條,旁邊的大鍋裡,溫著一大桶冒著熱氣的豆漿。
“老闆,兩油條,一碗豆漿,多加糖。”李偉門路地找了張小桌子坐下,又指了指陳默,“他一樣。”
很快,兩碗熱氣騰騰的豆漿,和幾剛出鍋,炸得蓬鬆脆的油條,被端了上來。
李偉拿起一油條,掰兩段,泡進滾燙的豆漿裡,被豆漿浸潤過的油條,吸飽了香甜的水,變得綿。
他用勺子舀起一勺,吹了吹氣,送進裡,滿足地長吁了一口氣。
“活過來了。”他含糊不清地說道。
一碗熱豆漿,一油條,似乎能將一整夜的疲憊、張和冷,都驅散乾淨。
陳默也學著他的樣子,慢慢地吃了起來。
他己經很久,沒有會過這種屬於尋常人家的生活氣息了。
前世的他,不是在解剖室,就是在案發現場,吃飯從來都是快餐盒飯,只為了填飽肚子,維持力。
而此刻,坐在這市井小巷的晨裡,聽著周圍街坊鄰居用方言談的聲音,聞著油條和豆漿混合的香氣,他那顆因為穿越和接連不斷的命案而始終繃著的心,也罕見地放鬆了一。
“我以前總覺得,法醫就是拿著手刀跟打道的,或者在實驗室裡做化驗。”李偉喝了大半碗豆漿,話也多了起來,“現在我才知道,原來法醫,還能這麼用。”
他的目落在陳默上,眼神複雜,有佩服,有好奇。
“隔著一層玻璃,你是看一眼,就知道那小子有問題,還能猜到他鞋底有證據……說真的,你小子腦子到底怎麼長的?”
“不是猜。”陳默將一截油條嚥下,平靜地回答,“是觀察和邏輯。”
“當人說謊,或者試圖掩蓋什麼的時候,會比更誠實,那個阿強,從走進審訊室開始,就表現得過於沉默,他手上的小作,暴了他心的張和不安。”
“至於鞋底,”陳默頓了頓,“那也不是猜測,現場找不到兇,說明兇手己經理了,那麼他一定是用最快、最蔽的方式理掉的,但如果兇上有新鮮跡,那在理兇的時候很容易在自己上沾上跡,還可能被其他人看見……所以在當時那種混的環境下,往地上一扔,再用腳踩一下,蹭掉上面的跡,然後再把兇帶走,是最合理的選擇。”
李偉聽得一愣一愣的。
這些看似簡單的道理,從陳默裡說出來,卻帶著一種不容置疑的說服力。
“你小子……不當刑警,真是屈才了。”李偉由衷地慨道。
陳默沒有接話,只是默默地喝著碗裡的豆漿。
吃完早飯,兩人走回市局。
朝己經升起,金的灑在溼漉漉的街道上,反出粼粼的。
剛走進辦公樓的大門,王海就一臉興地迎了上來。
“李隊!陳默!結果出來了!”
他手裡拿著一份剛打印出來的檢驗報告,紙張還帶著印表機的餘溫。
“阿強那隻皮鞋鞋底凹槽裡提取到的殘留,經過檢驗,確認是人組織,並且型與死者李剛一致!理化實驗室那邊正在做進一步的組織切片,但初步判斷,就是肺部組織!”
鐵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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