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松霖認為陳夢房子寫的名字,就是不信任他。
他對說,他爸媽住在別人的房子裡,沒有安全,最好還是把房子寫他爸媽的名字。
“反正最後都是我們的,只不過暫時寫老人的名字,讓他們安心,一家人何必分的那麼清楚。這難道不是咱們夫妻共同財產嗎?夫妻之間,何必分的那麼清楚?”
要不是弟弟之前說過,陳夢可能就答應了。反正幾百萬,小錢,又不缺。
但陳川說了,陳夢就一定會聽。
“那麼要安全,你給他們買唄,寫誰的名字我都沒意見。”
高松霖閉了。
就因為他說了夫妻共同財產這句話,陳夢在買房時,想了想,乾脆寫了陳川的名字……
所以陳川賣房,能賣那麼痛快。在他名下,就是他的。
賣了的錢,他也沒給陳夢,陳夢也沒要,又不是給別人,是給弟,再多都肯給。
第二步,陳川讓陳夢搬回別墅住,把現在住的房子……也賣了。
陳夢二話不說,就搬家了。
反正現在這麼小個房子,了那麼多人,早就不想住了。
連保姆都天天跟抱怨,說高家小姑子好吃懶做就算了,還邋遢的要命,非常沒有眼,天天點菜還挑三揀西,讓保姆的工作量大了好多,鬧著要漲工資。
陳夢趁公公去公園下棋,婆婆帶著小姑子一家逛街時,讓保姆把的東西打包好,司機過來接走。
然後房子鎖換掉,那邊賣房資訊就掛網上了。
這房子買來為了方便高松霖上班,離S委近,騎個腳踏車就能上班。
最開始那幾年,可讓高松霖裝到了,天天騎腳踏車上班,賺了一大波清廉的好名聲。
現在要賣,這房子位置好,環境好,周邊配套也,學區自然不用說,價格又便宜,哦吼,剛掛上去,又迎來看房。
高家母逛街回來,拎了滿手。
高玲不斷的抱怨:“媽,我就說讓嫂子跟我們一起去,你看看今天花這麼多錢……”
爸媽的錢,不就是的錢嗎?
反正哥又不要,而且還得補他們,爸媽又心疼,最後這錢不都是歸?
今天這花的,不就是的錢嗎?
能不心疼?
要是陳夢去了,按慣例所有花銷都是買單,不僅可以買更好更貴的,而且完全不用考慮價格。
最重要的是,跟著陳夢去逛街,那些眼高於頂的銷售們,就會笑臉相迎,各種殷勤伺候,這帶來的虛榮和面,是什麼都無法替代的。
所以,在高玲的眼中,雖然隨著哥哥升,陳夢己經配不上哥了,但,至有錢這個優點,還是很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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