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遊戲:養成對象竟是我自己》第二百零六章 想賺點靈石(1)

作者:山山紅葉·1個月前

“我怎麼知道不重要。”人重新靠回椅背,“重要的是,你現在有兩個選擇。”

豎起一手指。

“一,繼續。我們會以詐騙罪起訴你,證據確鑿,刑期五到七年。服刑期間,手銬不會摘,你沒法修煉。等刑滿釋放,你的同門早就把你甩開了。”

豎起第二手指。

“二,合作。把你會的《青雲訣》基礎篇完整寫出來,再代你知道的所有關於青雲宗、以及其他福地天的報。作為換,我們給你一個機會,加局‘特殊人才觀察計劃’,接監管,但可以正常修煉,還能獲得一定資源支援。”

年輕人沉默了。

他低著頭,手指絞在一起。

過了大概一分鐘,他抬起頭,聲音沙啞:“我……我選二。”

人笑了。

按了下桌上的呼鈴。

門開了,一個工作人員走進來,手裡拿著紙筆。

“寫吧。”人說,“從心法開始。”

年輕人接過紙筆,手還有點抖。

但寫了幾行後,漸漸平靜下來。

他確實只是外門弟子,知道的功法都是大路貨,核心秘一點不懂。

但即便如此,對特局來說,也是寶貴的資料。

人在旁邊看著,偶爾問幾句。

“青雲宗現在有多弟子出山了?”

“大概……二十來個,都是外門或者雜役。門弟子還在宗門裡鞏固修為。”

“你們怎麼聯絡?”

“有個通訊玉符,但只能單向接收宗門指令。我們之間用……用手機。”

年輕人說著,有點不好意思:“宗門發的玉符太費靈石,不如手機方便,充個電就能用。”

人點點頭,記下來。

類似的場景,這幾天在各個審訊室裡上演。

局之前說過“不進深山衝突”,但不代表別人潛城市裡還能放任不管。

這些混進來的修士,大部分都是各宗門的低階弟子,實力不強,社會經驗也

在特局專業的審訊手段以及某些特殊異能者的“輔助”下,很快就把知道的東西倒了個乾淨。

功法、符籙、基礎煉丹煉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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