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成遊戲:養成對象竟是我自己》第三百三十四章 萬妖宗主(2)

作者:山山紅葉·1個月前

白夜瀾沉默了一會兒。

端起冰可樂又喝了一口,放下杯子時,臉上的笑意淡了。

“易部長,您知道萬妖宗在天福地是什麼地位嗎?”

“知道。妖族宗門,被十大仙門著。”

“不只是被著。”白夜瀾的聲音很平靜,但每個字都像石頭一樣沉,“天福地的靈脈、靈田、靈礦,最好的都在十大仙門手裡。萬妖宗拿到的,都是他們挑剩下的。我們種出來的靈藥,要低價賣給他們。我們培養的弟子,要給他們當護山靈。我們活了幾千年,一首在給他們當牛做馬。”

客廳裡很安靜。

哈妹不搖了,極不晃了,連兔哥都睜開了眼睛。

“靈氣復甦之後,天福地的格局變了。十大仙門忙著往外擴張,顧不上我們了。這是萬妖宗幾千年來最好的機會。”

“所以你來找凡界。”

“對。”白夜瀾看著易水清,“凡界有凡界的規矩。我聽虎英衛說,您跟您邊的妖族,籤的是平等契約。互惠互利,誰也不欠誰。”

易水清點頭。“是。”

“這在天福地是不可能的。”白夜瀾的聲音更低了,“天福地的宗,用的是奴役之。妖被抓住,磨滅神智,淪為工。萬妖宗立的目的,就是對抗宗。我們收留那些被追殺的妖,教它們修煉,給它們一個家。”

頓了頓。

“但萬妖宗自己,也不自由。我們依附於十大仙門,看他們的臉活著。幾千年了,我沒有一天不想擺他們。”

易水清沉默了。

白夜瀾想要的,不是依附,是平等。

“萬妖宗想在凡界設辦事,可以。但得守凡界的規矩。”

“什麼規矩?”

“第一,不能佔地為王。凡界的土地,屬於凡界的人。你們可以租,可以買,但不能搶。”

“可以。”

“第二,不能強買強賣。萬妖宗在凡界的生意,價格公道,自願易。”

“可以。”

“第三,不能強迫任何妖族加萬妖宗。凡界的妖族,願意跟你們走的,我們送。不願意的,誰也不能。”

白夜瀾看著,忽然笑了。

“易部長,您知道天福地那些仙門是怎麼擴張的嗎?”

“知道。先派探子,再做生意,收攏人手,建據點,最後大軍境。”

“您不怕萬妖宗也這樣?”

易水清看著。“你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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