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崇禎之子,我殺穿清軍振大明》第106章 操典(2)

作者:一凡石·1個月前

胡飛熊補充道:“缺額主要是部分應徵者力或技藝未達標,寧缺毋濫,皆是按的公子吩咐執行。”

陸安點頭:“兵貴不貴多,寧嚴勿濫,做得對。”

話落,他示意旁的冉平,冉平立刻從懷中取出一本訂好的紙冊。

“這是我這幾日草擬的《步兵典》初稿。”

陸安解釋道:“稍後我會讓賀道寧那邊的書手謄抄數份,你二人及其麾下把總各執一本,袁保的鎮司也需留存參照。練務必依此進行,若有識字不明之,可詢書手,或去請教賀知府。”

幾人接過,迫不及待翻看起來。

胡飛熊在遭遇陸安之前只是忠貞營一個小小哨總,這裡頭就數他識字最

好在跟著陸安後,他著頭皮向賀道寧學了些,但此刻依舊看得眉頭鎖,滿臉都是“清澈的困”。

劉坤。袁保。郝應錫等人作為二世祖,本是家族接替者,基礎識字倒是無礙。

至於馬寬這類老行伍,也是會習慣帶個識文斷字的幕友在邊。

陸安看著胡飛熊那副模樣,陸安心中暗歎。

他何嘗不想在軍中普及識字?至也得先讓百總級別以上的軍能看懂基本文書。理解命令。

陸安原本計劃將文化考核納基層士升遷標準,可如今重慶十室九空,識文斷算計程車紳逃散殆盡。

偶有留識得些字的百姓,也早被賀道寧的知府衙門如獲至寶般“搶”去充任吏員了。

故而,這軍隊識字量的事,只能從長計議。

他輕咳一聲,將眾人注意力拉回,害怕胡飛熊這等不識字,於是決定先口述典要點:

“此典核心,在於‘制式’與‘協同’,士卒無需個人勇武超人,但需絕對服從號令,行如臂使指。”

“其一,絕對的指令服從,今後戰場,不以人聲傳令為主,而以鼓。哨。號。喇叭。旗為號。”

“擂鼓一通,立正;兩通,行軍;三通,衝鋒。鳴金則收兵或轉為防。短促哨音,舉銃;長哨,擊;兩短一長,整隊。

旗語更簡,紅旗進,藍旗退,黃旗變陣,黑旗示警。所有訊號,必須讓每個士兵形條件反,聞鼓而進,聞金而止,見旗而。”

“其二,需得多加練單兵與佇列作,從持銃姿勢。行進步伐。擊流程到衝鋒姿態,全軍必須統一協調,我等需要打造一支互相配合的隊伍,而非一群各自為戰的莽夫。”

“其三,模組化的戰協同。以五人為‘伍’,十人為‘旗隊’,作為最小戰鬥單元。

,鳥銃手。長槍手。刀盾手需配合,可獨立執行襲擾。掩護。固守等任務。旗隊之間,又能快速組合更大陣型。”

“其四,火力與兵種的協同。在沒有可野戰火炮前,我軍的火力核心將暫時是鳥銃。

必須以鳥銃火力為先導,長槍刀盾跟進搏殺,騎兵司負責側翼襲擾與追擊,三者番咬合,而非各自為戰。”

“其五,機與快速部署,士卒需練就地輕裝疾行。夜間急集結起行,以此掌握戰場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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