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法警迅速趕到,準備將喧鬧法庭的羅弟押出去。
就在羅弟掙扎的瞬間,林柏峰與他的律師低頭談了幾句,隨後對方律師急忙住了法警。“等一下。”
律師轉向法說道,“審判長,我的當事人有幾句話想要當著這位原告表達出來,可以嗎?”
審判長看了一眼被押著雙手立刻變得老實的羅弟,點了點頭。“可以。”
***
律師神嚴肅地點了點頭,向法致以莊重的敬意後,他沉穩地拿出一打資料,目堅定地對羅弟說,“我們堅決不願意做人道主義賠償,是因為我當事人對羅引娣士已經做到了仁至義盡。”
他將資料展到堂前,亮出來:“中國講究人死為大,人死不要追究。我們為了給逝者一個面,本來不想說這些,但是原告方在庭前咆哮,辱罵我當事人,還涉及到我當事人獨子的病私。我當事人做為一個父親,不能讓人這樣汙衊自已的兒子,只得顧不上亡者的面,為自已洗汙名了。”
律師呈遞了證據影印件。
“方調查已知,我當事人的妻子和死者羅引娣是大學同學。和他的男朋友老C能過網路認識,往數年,往不太和睦,甚至男方對有暴力傾向。中途離開過本市,去往N市。人生地不的時候,我當事人其妻子,也就是羅士的同學袁士所託,暗中關照,幫順利拿到面試OFFER。A1就是我當事人當年與HR的聊天記錄,是他要HR把羅士的資訊公佈到HR的圈子,讓HR利用人脈,方便羅士在圈子裡定向錄取。”
法看到影印件上寫著:
林柏峰:佳,這是我剛才跟你提到的羅引娣的簡歷。我們公司現在不招人,你HR的圈子裡擴一下脈,跟搞定。
佳HR:OK,收到!
看了看日期,幾年前。
下一段聊天記錄是幾天後。
佳HR:搞定了,林總!XX公司行政位,五險一金加年底雙薪。
林柏峰:很Nice!
律師還調出了羅引娣的職合同影印件,並遞給了法。法接過這份檔案,仔細閱讀起來。
與此同時,律師接著說道:“這些證據清楚地表明,我的當事人在其職能範圍,默默地、不為人知地給予了羅士幫助。這說明我的當事人並非如原告所說的那樣為富不仁,恰恰相反,當羅士尚未開口請求時,我當事人的妻子便出於善良之心,主向自已的丈夫求助,為羅士開闢了一條穩定的道路。並且是無償的,也沒想過讓羅士知道,更是沒想過回報。”
這時,林柏峰的律師再次拿出一張紙,對著法說道:“審判長,這第二張紙列印的是不久前我當事人與自家公司人力資源部門(HR)的聊天記錄,詢問關於死者羅士的離職事宜。”
法接過紙張,認真檢視。
律師繼續解釋道:“從這段對話可以看出,我的當事人關心羅士的去留問題,並得知羅士離職的原因。我當事人對的選擇表示慕能助,同時心灰意冷,便讓他的妻子刪除和和羅士的聯絡方式。”
法看著影印件,默然點頭。
律師又說:“本來相安無事,但羅士的男朋友老C又涉及到另外一件案子。這是調取的案件記錄。”
法又看向了新的影印件。
“老C打傷了人,對方讓老C賠錢,老C夥同其它兩位死者及羅士,一起綁架了我當事人的老婆和孩子!!!我們這裡有道路監控,能看迷暈我當事人老婆和兒子的那夥人裡,羅士就是參與者,跟著一起搬抬小孩子進車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