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們的預謀綁架勒索,才有了我當事人不顧一切的跑到他們說的地址!”
“……”
“原告口口聲聲說我當事人的兒子有神病!”
“……”
“但我當事人的就醫記錄顯示,他從國外回來後,就再也沒有犯過病。”
“……”
“原告口口聲聲說,神病殺人,監護人有責任。”
“……”
“但是,審判長,我的當事人,也就是行兇人的父母,一個被他們的同夥,拿我當事人的老婆和孩子做威脅,自已切斷了手指打斷了,一個去救自已兒子的況下,被另一個同謀砸暈在地。兩個人自都難保,你讓他們怎麼去管他們本來就有病史,被不法份子刺激得發病的兒子?”
“……”
“原告你口口聲聲說,他們該負責!請問當時的他們怎麼負這個責!?”
“……”
“你口口聲聲說,你可憐的繼母失去了兒,到了刺激,要做心臟搭橋手,要我們人道的賠償!”
律師突然變得兇狠,把手裡的資料狠狠地摔在了桌面上。
“請問,那群人喪心病狂地著我當事人,在他剛滿七歲的兒子面前,切斷手指,打斷自已的,當著他們母子二人的面,把我當事人的斷指砸得模糊,再也接不上去,為10級傷殘的時候,我當事人的和他兒子神損傷該怎麼賠償?!”
***
證據確鑿!當庭宣判。
羅弟還是不敢相信,就這麼輸了?
羅母也不相信。
林柏峰了這個傻B母親一眼,覺得超出了傻B的範圍!
但是絕對不會給一分錢!
他要是給一分錢,都覺得對不起自已的手指和,更對不起自已的老婆和兒子。
看癱坐在一邊的座位上,那個繼子突然變臉,對避之不及,想要快點走掉的樣子。
一看就知道,司只是引子。
目的就是為了要錢!
自已的兒養這樣,死都要夥同別人榨乾的最後一點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