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結束的時候,己經是凌晨兩點多了。
陸錚一個人坐在六組辦公室的窗臺上,窗戶開著,夜風灌進來,帶著夏夜特有的溫熱和溼。遠的城市燈火稀疏,只有幾棟高樓的頂端還亮著零星的燈,像是黑夜中漂浮的螢火蟲。
辦公室裡沒有別人。鄭一民去彙報案了,季潔回了家,楊震在審訊室裡整理筆錄,黃濤和白羚在技室理證。整棟樓安靜得像一座墳墓,只有走廊盡頭的飲水機偶爾發出一聲咕嚕嚕的聲響,像是在打嗝。
陸錚從口袋裡掏出那本筆記本,翻到第一頁。
他在上面寫了一行字:
“1999年6月3日,劉德勝案。八條命。己破。”
然後他合上筆記本,把它塞回口袋。
窗外的風吹在臉上,帶著一種說不清的味道——是槐花,還是別的什麼花,他分不清。他只知道,這個味道讓他想起上輩子的一件事。
那是他剛參加工作不久的時候,師父帶他辦完第一個案子,兩個人坐在警車裡,車窗搖下來,夜風灌進來,帶著同樣的溫熱和溼。師父遞給他一支菸,他不,師父就自己點了,煙霧在車裡瀰漫開來,和窗外的夜混在一起。
“小陸,”師父說,“你知道當刑警最難的是什麼嗎?”
“什麼?”
“不是你抓不到壞人。”師父說,“是你抓到了,案子破了,但你救不了己經死的人。那些人回不來了。你破一百個案子,也換不回一條命。”
陸錚那時候不明白。
現在他明白了。
不,他上輩子就明白了。在他追捕那個罪犯、從三十米高空墜落的那個瞬間,他就明白了。他這輩子重生,不是為了“破案”,而是為了“救人”。但有些時候,你能做的只有破案。
因為人己經死了。
你改變不了己經發生的過去。
你只能改變尚未發生的未來。
陸錚從窗臺上跳下來,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打開臺燈。昏黃的燈在桌面上鋪開一小片暈,照亮了桌上攤開的那份案件材料。
他拿起筆,在案件材料的空白寫下了一行字,字跡工整而有力:
“劉德勝案,關鍵證據:床下水泥封存。突破點:走訪中注意到的消毒水氣味和地面清潔度異常。”
他不是在寫結案報告。
他是在寫自己的“作戰手冊”。
每一行字,都是他用首覺和經驗換來的教訓。每一個細節,都可能在未來的某個案子裡救下一條命。
這就是他重生的意義。
不是為了改變歷史——歷史己經發生了,他改變不了。
而是為了在歷史發生之前,做出不同的選擇。
走廊裡傳來腳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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