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被滅,我靠科舉殺回京城》第137章 查渡追鹽蹤,問契探陰謀(1)

作者:愛吃炒蒜薹的魏老頭·1個月前

第137章 查渡追鹽蹤,問契探

急得很。但不能讓錢方看出來。

回宿舍的路上經過後院。棗樹底下有人蹲著。

林遠繞了一步。

不是阿七。是鍾二孃。

蹲在樹旁邊納鞋底。針線在皮子上扎出均勻的孔,每一針都用力拉到底——作跟捅人差不多。

“有件事要你跑一趟。”

鍾二孃的針沒停。“說。”

“三汊口下游的廢渡口。去看看。不用靠太近。在下游半里的地方找個能看到渡口的位置。看三樣東西:渡口的石階有沒有被重新修整過;岸上有沒有新的車轍印;夜裡有沒有燈。”

鍾二孃把針線咬斷。線頭抿在裡,含含糊糊地說了句什麼。

“你說什麼?”

把線頭吐掉。“我說,上次去清水溪跑了一整天,鞋底磨穿了。新鞋底還沒納完。”

“穿舊的去。”

“舊的左腳破了個。走山路石子往裡鑽。”

“那先納完再去。”

“這不正納著嗎。”

林遠看了看手裡的鞋底。納了一大半。按這個速度,晚飯前能納完。

“晚飯後出發?”

“夜裡去更好。白天目標大。”

“夜裡你一個人走靈渠沿岸,安全嗎?”

鍾二孃把納了一半的鞋底在手裡翻了個面,拍了拍。鞋底厚實,拍在掌心上啪啪響。

“比你安全。”

這句話沒法反駁。

當晚。鍾二孃走了。從北城牆那個豁口出去的。月不好——天,雲層厚,沒有月亮。適合夜行。

林遠在宿舍裡等。

等的時候翻了一遍《大楚律。鹽法》。金手指的記憶力讓他在藏書閣看過一遍就記住了全文。

鹽法的規定很清楚:私鹽五十斤以上,杖一百,流三千里。二百斤以上,絞。販運工及載。知不報者同罪減等。

絞。二百斤就是死刑。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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