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春妮是楊家嶺一戶人家的兒,生在春天,所以老爹給起名春妮兒,這樣的名字在這片黃土高原上不計其數。
小時候家裡很窮,一到冬天全家人窩在一口土炕上,子只有一條,誰要出門誰著穿。
楊老孃是個很厲害的人,逃荒來的,也不知道家裡人還活沒活著,只要了半袋紅薯就把自己嫁給了楊老爹,婚後隨夫姓。
楊老爹真算得上是村裡比較好的男人了,他從不打人,就是子悶,遇上事了也不說話,問一句才答一句,但幹活很賣力氣,會種地!
這樣的男人是不死的,跟著肯定有口飯吃,按理說應當很吃香吧?其實不然。
楊老爹年輕時候跟著村裡人去打獵,狼群圍了一夜,咬斷一條,沒醫沒藥的就那麼扛,發了幾天燒,骨頭自己又長好了,從此就瘸了。
而且眼睛還狼爪給抓瞎了一隻,眼球都掉了,眼眶空的,看著極其嚇人。
變這個模樣,再會種地,那也沒姑娘願意嫁的,父母給說了幾門親事都是一到上門時就吹了。
楊老爹自己也心灰意冷的,沒再想著找媳婦的事,一心一意種地,侍弄莊稼是一把好手。
首到春妮的老孃逃荒來了楊家嶺,一眼就相中了楊老爹,也不曉得看上他啥了,反正就要了半袋紅薯,就嫁了,從此是楊家人了。
公公婆婆還算厚道,生了三個姑娘,三個兒子,姑娘都嫁到了附近的村子裡,兒子們也在春妮出生之後分家了。
因為不放心楊老爹這個瞎眼小兒子,公婆是跟著他們住的,幫著做農活、帶孫子孫。
春妮是大兒,下面還有兩個弟弟,後來楊老孃就說不生了,死活都不生了,說再生養不活了!
公公婆婆拗不過去,楊老爹和媳婦又好,春妮就這樣了家裡唯一的兒。
記得娘是非常喜歡兩個弟弟的,小時候家裡有什麼好東西了,哪怕是撿到鳥蛋,都是先著公婆丈夫和兒子們吃。
和春妮什麼都不要,吃糠咽菜就行了。
但往往這時候爺爺和老爹也不好意思吃獨食了,會自己不吃分給春妮吃,到底是第一個孩子,親手帶大的孫,說不心疼,那也假。
“春妮兒啊,你幹什麼咧?快來幫忙揀洋芋蛋子,紅軍幹部們說要收爛洋芋,揀出來送去還能換點票!”
聽到楊老孃在地窖那邊喊自己,春妮收回思緒大步跑了過去:“哎!娘,來了來了!”
……
陝北的一月份真的很冷、很冷,今天霍時櫻破天荒沒有埋頭在窯裡工作、寫教材。
張起靈找到的時候,正披著羊氈斗篷,坐在山坡上的一塊的石頭上看著遠方,表不像高興,卻也並不悲傷。
只是手非常非常冰涼,他沒說什麼,坐下來用頸窩給暖暖手。
“小哥,們都纏過腳。”霍時櫻忽然沒頭沒尾地說了這麼一句話。
但張起靈聽懂了,在說楊家嶺村裡的那些婦,昨天他們去村裡招生,讓孩子們去中央辦的冬季掃盲學堂上課。
霍時櫻和幾戶人家的婦聊過天,看到們大多都行困難,因為曾經纏足而腳掌永久骨折,不得不用後腳掌支撐,走路搖搖擺擺,像殘缺的鴨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