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讓卧鋪給孕婦,臨別她遞來紙條,多年後全城震驚》第4章(2)

被打了以後,我做了兩個決定。

第一,每天早起跑步,把練起來。

第二,加快攢錢的速度。

在許衛東的安排下,我開始在粵華的中央廚房幫忙,白天在湘味居幹活,晚上去中央廚房做配菜。

兩份工,一天能掙三十五塊。

一個月下來,除去房租和吃飯,能攢下六百多。

三個月後,我手裡有了兩千塊。

這三個月裡,還發生了一件事。

有一天中午,一個姑娘走進了湘味居。

二十出頭,扎著馬尾辮,穿著一件藍的牛仔外套。

進來的時候上淋了雨,頭髮上還在滴水。

“有沒有熱湯?”

我從後廚端了一碗酸辣湯出來。

喝了一口,眉頭舒展開來。

“好喝。再來一份辣子。”

我炒了一份端上去。

吃得很認真,每一口都嚼得很仔細。

吃完結賬的時候,翻遍了口袋,臉紅了。

“不好意思,我出門忘帶錢了......我明天來還行不行?”

我看了一眼。

牛仔外套雖然舊了點,但乾乾淨淨的。指甲剪得很短,手上有墨水漬。

“行。”

第二天中午,果然來了。

不但把昨天的錢還了,還多點了兩個菜。

“你做的菜比外面飯館的好吃。”

“過獎。”

“我蘇晚晴,在南山那邊的電子廠上班。”

“沈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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