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意後催之際,心口悶得厲害,讓經理按照他的描述,給他找同樣外形的人。
經理給他找來了七相似的,他看著,卻只到濃濃的厭煩。
始終不是。
說找替,過於侮辱,也侮辱自己。
他只是想試驗,試驗自己到底是喜歡同種型別的人,還是真就非不可。
試驗的結果讓他絕。
他這輩子算是毀在手上了。
說不清是上蒼的垂憐還是命運的捉弄,沒隔幾日,竟再次出現在他面前。
子,包包,手錶,首飾,無一不是頂奢名牌,明明這一行頭,拿去換本地一套房不問題,偏偏告訴他,破產了。
看他的時候,一雙小鹿似的清澈大眼,心虛,閃爍。
勾著人心魂。
如果他看不穿的小心思,就枉費他當了這麼多年律師。
生慣養的大小姐,就算想裝落魄,也不懂真正的落魄是什麼樣。
他覺得諷刺,但心深也不住冒出一慶幸。
雖然還沒搞清楚聶大小姐又想玩什麼,但沒有真正苦,真好。
他一輩子也不想給那些苦。
這三年,他不止一次幻想會再見到,幻想自己見到時,會怎麼樣。
應該會想掐死,或者對發怒,利用自己今日已擁有的權勢,給所在的領域使絆子,懲罰,報復,讓後悔當年竟敢那麼對他。
他以為他恨。
可當就只是站在他的面前,安靜地看著他,他就已然發作不起來。
只需對他淺淺一笑,他的世界就已然神魂顛倒,是非不分。
何況說,很想他。
靠,心裡有他。
還恨什麼。
他把命給都行。
順著拙劣的表演,將計就計,他把帶回家,帶去他的律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