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你還愛我》周一(1)

作者:小怡不吃魚·1個月前

週一

週一早上,許莞蕎五點就醒了。

不是被鬧鐘醒的,是自己醒的。睜開眼睛的時候天還沒亮,窗簾外面還是黑的,只有路燈的隙裡進來,在天花板上投下一道細細的線。躺在床上,心跳得很快,快到覺得自己是不是生了什麼病。

出手,看著左手無名指上那枚銀的戒指。戒指在黑暗中微微發亮,圈刻著的三個字母——XZW。謝知淮。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買的,不知道他在哪裡買的,不知道他當時是以什麼樣的心把這枚戒指帶在上,帶了那麼久,等到今天。也許他買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會忘記,所以他在等一個最合適的時機,那個時機不是他想起來的時刻,是問出那一句“我們結婚吧”的時刻。

把手放回被子裡,閉上眼睛,但睡不著了。腦海裡開始放電影一樣地過畫面——高二那年他站在講臺邊上的樣子,校服拉鍊拉到最上面,誰也不看;把早餐放在他桌上的那天,他說“不用”,沒聽他的;他在天台上說“我不想跟你分開”,風很大,他的耳朵是紅的;大雨裡他說“我喜歡你”,哭得蹲在了地上;海邊他撿起那顆貝殼,說“你把它放在耳邊,能聽到我的聲音”。每一幀畫面都很清晰,像昨天才發生的一樣。

這些畫面看過無數遍,但今天再看,覺不一樣。今天是最後一遍看這些畫面了——不是最後一遍,是作為“朋友”的最後一遍。從今天起,會換一個份,站在他旁邊。那個份不朋友”,“妻子”。妻子。這個詞以前覺得好遙遠,遠到像另一個世界的東西。但現在它就在眼前,手就能夠到。

六點,起床了。

開啟櫃,裡面掛著好幾件服,拿出來比了比,又放回去,再拿一件,再放回去。最後選了那件白的連——不是婚紗,就是一條普通的連,白的,棉質的,襬到膝蓋。買了好幾年了,一直沒捨得穿,覺得沒有合適的場合。今天就是那個合適的場合。

化了一個淡妝,在鏡子前站了很久。鏡子裡的人穿著白子,頭髮披著,手指上有一枚銀的戒指。看起來像一個大人了。不像十八歲那樣青,不像二十二歲那樣慌張,是二十三歲,剛剛好。

出門前,收到謝知淮發來的訊息。

“今天週一。”

就三個字,但許莞蕎讀出了他的張。他在提醒自己今天是週一,提醒自己今天要做什麼,提醒自己不要忘記。“今天週一”——這句話的背後是“我記得,我沒有忘,我會去的”。

回了一條:“嗯,週一。我來找你,一起去。”

他回:“好。”

九點,許莞蕎到了翠屏苑。

謝知淮已經準備好了。他穿了一件白襯衫,乾淨的,熨過的,領口的扣子沒有扣,出鎖骨。他看到的白子楞了一下,然後說:“你穿子了。”

“嗯,好看嗎?”

“好看。”

許莞蕎笑了一下。從包裡拿出兩張表格,放在茶几上。“這是結婚登記表,我們一人填一張。你帶證件了嗎?”

謝知淮從口袋裡拿出戶口本和份證,放在茶几上。他的戶口本是舊的那本,封面的字跡有點模糊了,邊角磨損了。

許莞蕎拿起筆,在登記表上一筆一劃地寫自己的名字。

寫得很慢,一個字一個字地。謝知淮也拿起筆寫他的名字。他寫得很慢,好像怕寫錯,每一筆都很用力。兩個人坐在茶几的兩邊,低著頭寫同一張表格,安靜極了。

“寫完了。”他說。

“我也寫完了。”

他們換表格,在“配偶”那一欄,寫上對方的名字。謝知淮在許莞蕎的表格上寫“謝知淮”,許莞蕎在他的表格上寫“許莞蕎”。筆尖落在紙上的聲音,沙沙的,像秋天的落葉。

看著他在的表格上寫下那三個字,一筆一劃,工工整整,像他寫數學筆記時一樣認真。他寫“謝”的時候那一豎寫得很長,“知”的時候那一撇很用力,“淮”的時候三點水寫得很清楚。每一個字都是他,每個字都在說“我願意”。

“寫完了。”他說。

許莞蕎把兩張表格收好,連同戶口本和份證一起放進檔案袋裡。“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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