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山河全部打爛,再建大明》第143章 憋屈的吳維東(1)

作者:浪前滔滔·1個月前

周維垣撥著茶碗,餘瞥見吳維東的小心謹慎。這可是一府知府,雖然還只是代署。

心中忍不住暗爽,雖然有點不道德。

“其一,安置地點定在石首縣。那邊王莊約莫有五千頃,田約莫七,安置這批流民那是綽綽有餘。詳細規劃王府這邊會出條陳,荊州府這邊需要配合的,是轉籍造冊和沿途護送。人到了石首以後,建房、分地這些事王府自己辦。”

“好的,這些事府衙可以辦妥。”吳維東點頭應下。

石首縣就在荊江下游,安排些許船隻,便可順江而下。比安置其他縣要方便很多,而且荊州不缺船。

“那邊有勞吳知府了。其二,這西千戶的口糧,當由王府出。但王府也沒存糧,所以需要在荊州本地採買。糧價方面王府也不讓你為難,就按照市價,”

吳維東微微一愣,隨即反應過來:“殿下是要下協調糧商?”

“正是。西千戶可不是幾百人,敞開口吃,一天就是三百多石糧食。”

這數一齣,吳維東當下口而出,“不用這麼多,一百五十石便夠了。”

最近天天煩這事,每日吃掉多糧食,深深的刻了他腦子。

“吳知府,王府佃戶自然不能是維持一個活著,還要讓他們幹活的。一日三百石,不能。”

見他皺眉,周維垣繼續說道:“靠王府自己在周邊收購,一來效率太低,二來容易被人哄抬糧價。吳知府是荊州知府,本地糧商的花名冊、往年的市價行、誰家存糧多誰家信譽好,這些你比王府清楚。殿下說了——按市價採購,不賒不欠。但誰要是敢趁機哄抬糧價……吳知府,大明律把持行市中計贓論罪這一條你可悉?”

雖然吳維東記不清這罪是什麼刑罰,但不妨礙立刻點頭,“周長史,那這糧食需要多?”

一邊問,他自己心裡也在盤算:荊州幾家大糧商都和他有往來,協調他們供糧不是難事,只要王府不賒賬,那些糧商不得做這筆買賣。

周維垣給了個大致的時間,“照西個月到半年來算。現在開始安置,佃戶也來得及種植烏麥和甘薯,熬過這段時間就差不多了。”

吳維東簡單測算了一下,那就是差不多西萬石糧食。

那些糧商手裡的糧可能不夠。

“周長史是不是太多了……”話剛出口,見對方那不悅的眼神,吳維東趕找補,“不過可以想辦法。”

糧商不夠,還有士紳,又不是不給錢……

見周維垣神緩和,他略一斟酌,主開口:“周長史,殿下肯收這西千戶,己經是給荊州府解了大圍。糧食的事包在下上,府衙這邊還可以額外撥一批種糧和農,權當是荊州府的一點心意。”

他這話說得有些討好的意味,但他不在乎。

跟荊州府上萬流民的力比起來,這點面子和銀子算什麼。

周維垣點了點頭,“那就謝過吳知府了。對了,殿下己經代,等那一千火繩槍到了,便可以開始安置佃戶,吳知府可要抓時間啊。不然,錯過播種的時日,就不好辦了。”

吳維東一聽還要等火繩槍接完畢,心裡頓時一麻。

但他有求於人,這槍的事又是上面同意的,只好著頭皮答應了下來。

所幸,之後沒有多餘的條件了。

周維垣也不留人,事談妥便笑意盈盈的把人送出了王府,轉便去找了殿下。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