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山河全部打爛,再建大明》第158章 四凶論(2)

作者:浪前滔滔·1個月前

葉向高最近說得最多的西個字,是“過猶不及”。

可趙南星不這麼想。在他看來,如今的朝堂不是“過”了,而是遠遠不夠。

邪黨盤踞各要害,正人君子掣肘。

若不用雷霆手段一舉清汰,等到這些人緩過勁來,東林辛辛苦苦經營了兩代人的局面,又要毀於一旦。

這把刀,他一定要揮下去。

夜風從窗裡鑽進來,吹得燭火晃了兩晃。

趙南星收回思緒,把錦匣給心腹,吩咐送去今日雅集的所在。

他又坐回案前,翻開吏部送來的地方冊。

這些是從各省彙總上來的,每個府州縣的正印當年政務都要考評,分為上考、中考、下考三等。上考者優先升遷,中考者維持原職或平調,下考者降黜。

手指順著名錄往下,在“荊州府”那一欄停了下來。

吳維東,署理荊州知府。

附註上寫著:該員於流民安置一事,多賴惠王府之力。夏稅秋糧催收如額,流民未生與惠王府共倡試種甘薯,並請開海路購糧。

趙南星的眉頭微微皺了起來。

考語是湖廣佈政司送上來的,措辭倒也中正。每一條都寫清楚了,安置流民是“賴惠王府之力”,試種甘薯是“與惠王府共倡”,開海路購糧也是與王府一同上奏。

趙南星提筆,在吳維東的名字旁邊寫了一個字。

“中。”

一個知府,雖有所,但事事仰仗藩王,這算什麼?朝廷養士三百年,不是讓地方遇事就往王府跑的。

若各地都學吳維東,藩王不就了地方上的太上皇了麼?

更何況,惠王這個人……

趙南星擱下筆,靠在椅背上。惠王就藩不到兩年,朝堂上關於他的議論卻時有泛起。

先是什麼琉璃坊、皂坊的,後來又鬧出燧發槍的事。

他倒不是對惠王本人有什麼見。

藩王之中,能像惠王這樣拿出真金白銀安置流民的也不多。

但是,藩王安分守己,不干預地方政務,不結地方員——這是祖宗家法,是大明朝兩百多年的鐵律。

吳維東為地方,遇事不先想怎麼自己解決,反倒一回兩回三回地往王府跑,把流民推給王府,連購糧的奏疏都跟王府一起……

他重新提起筆,在“中考”後面又加了一句批註。

“以府縣之任,寄藩王之力。雖事,不足為法。”

寫完他擱下筆,把考冊合上,起走到窗前。

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