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8月19號星期天上午八點鐘,東城區法院的大門口就圍滿了各界群眾。
今天的要審判的案件,西九城所有的群眾都知道了。
大家只是好奇,這些犯罪分子,到底犯了什麼罪行,才讓各個街道、居委會通知民眾。
東城區法院門口人山人海,把大馬路都堵塞了。
法院的領導一看,這可不行。影響城市正常的日常生活還了得。
於是乎,一個電話打到上級領導那裡,把現場的況敘述一遍後。
上級領導也是一個電話,打到了上級的上級領導那裡去了。
結果,就是層層上班,最後首接打到海子裡二掌櫃那裡。
於是乎,二掌櫃當機立斷:出西九城衛戍部隊一個營的戰士,立刻在東城區法院門口搭建一個天審判臺。
既然群眾對案件熱如此高漲,那就順水推舟,藉此機會大力宣傳法治建設。
讓廣大的人民群眾認識到,法律無的事實。
也藉此機會,真是一幫躲在暗角落裡的犯罪分子。
莫手,手必備抓。結果是非常嚴重滴。
於是,在群眾們目瞪口呆下,戰士們只用了不到十分鐘,一座簡易的天審判高臺就完了。
時間匆匆而過,一轉眼就來到九點整。
“鐺!”
一聲審判的錘子敲擊聲,被敲鑼聲代替。
審判長!陪審員!公訴員!記錄員等等相關審判人員,一起落座在天審判臺的長條桌後面。
“帶犯人:王紅霞!上庭候審。”
“犯人王紅霞帶到!”
法警押解著一個面容憔悴,穿犯罪服的中年婦來到臺上。
“犯罪分子:王紅霞!!西十三歲曾經…………因一己私慾,貪汙賄,掩蓋不法行為,為犯罪分子的保護傘。”
“判決如下:開除其組織關係,免去一切職務。判王紅霞……死刑!立即執行!”
“押下去!”
兩名法警架起癱坐一團的王紅霞,就走下了審判臺。
“好好好!打到貪汙吏……”
審判團員看著臺下激的群眾,都不由得想起過去的輝歲月。
那個時候,也是這樣的景,軍民一家親,軍民魚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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