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重生文,惡女搶搶搶上癮》第15章 聲名敗壞的假千金15(1)

作者:肥妞妞·1個月前

第二日一早,天還未亮,五人便悄悄出發。

特意換了件乾淨的襯衫,遮住滿刀疤,看上去像個正經的本地後生。

禾婭與沈宴跟在他後,另外兩人留在新界守家,以防萬一。

船渡維多利亞港,水波盪漾,對岸的中環高樓林立,鋼筋水泥在晨霧裡出一冰冷的氣派。

這是禾婭第一次真正踏香江的核心地帶。

拍賣行不大,藏在一條老式唐樓裡,門面低調,裡卻鋪著暗紅地毯,牆上掛著舊字畫,空氣裡飄著淡淡的檀香。

掌櫃是個戴金眼鏡的中年男人,姓陳,見到紅,不冷不熱地點了點頭。

“紅,你帶嚟嘅(你帶來的)?”

“系,陳生,我遠房親戚,祖傳嘅古玉,想放你度拍賣。”紅按照事先對好的口徑說。

禾婭將玉佩遞上。

陳先生接過玉佩,指尖輕輕挲,又用放大鏡照了許久,眉頭緩緩舒展:

“玉質老,工藝清中晚期,儲存完整,繫好嘢。但來源……”

“我擔保。”

立刻接話,“我香港份證,住址、電話全部留低,有事我負責。”

1970年的香港拍賣行業尚未被大機構壟斷,小拍賣行本就靈活,有人擔保,便不再深究。

陳先生放下玉佩,提筆寫下估價:

“保守估價八百港幣,上限可到一千二。我哋收價百分之十五佣金,你哋同意,就籤委託合同。”

禾婭心臟猛地一跳。

八百港幣,不夠他們在新界租房,讀書、生活、打點一切。

但,先認識人再說。

強作鎮定,與沈宴對視一眼,輕輕點頭。

合同一式兩份,條款簡單:

品委託拍賣、保留價六百、後三日付款、非贓責任自負、擔保人紅

禾婭在簽名寫下自己的名字,筆尖微微發

這是在香江,簽下的第一份真正屬於“自己”的契約。

拍賣定在三日後的午後。

小小的拍賣廳裡坐了二十來人,有穿西裝的洋人,有穿長衫的老藏家,也有本地的古玩商人。

氣氛安靜,卻暗流湧

01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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