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娛:好萊塢巨星養成日記》第48章 誰偷走了我們的小女兒?(2)

作者:草莓芭菲狂熱·1個月前

“但我更知道,如果我不打這場仗,昨晚發生的事就永遠沒有盡頭。他們可以鎖我第一次,就可以鎖我第二次、第十次。他們可以毀掉一個邦妮,就可以毀掉我接下來想演的每一個邦妮。”

“我不是要贏,瑪西亞,我是要自由。哪怕只是部分自由,哪怕只是讓我能自己簽下一份我想演的合同,而不是等到他們用我的名字簽完支票後再告訴我。”

吸了一口氣,腔的悶痛讓話語略微停頓,但聲音反而更穩了些。“我需要一個律師,我需要有人幫我梳理從我六歲起所有的合同,每一份信託檔案,我的庫賬戶裡每一筆錢的去向。我要知道,一個有持續收,能證明自己可以獨立生活的人,在法律上到底能走多遠。”

瑪西亞沉默了片刻,抱起手臂。這個姿態讓看起來更像一個商人,“這不是我的專業,伊萊。我的工作是讓你的事業值錢,不是幫你打一場可能讓你名聲掃地的家庭司。而且,這要花錢,花很多錢。律師費,法庭費用,可能的審計費用——”

“即使你贏了,這些錢也會從你的收里扣除。你的父母絕不會坐以待斃,他們會反擊,會用盡一切方法把你描繪一個被寵壞,忘恩負義,被邊人挑唆,神不正常的怪。你的公眾形象可能會徹底碎。”

“那早就該碎了。”伊萊沒有猶豫。

“瑪西亞,幫我找律師,給我看你打算給我的新合同。一個穩定的,能對自己的職業生涯負責的薇奧萊特,難道不比一個隨時可能被父母拖垮的提線木偶更有價值嗎?”

病房裡再次安靜下來,瑪西亞的目長久地停留在伊萊臉上,終於,點了頭。

“我確實認識一些人。”瑪西亞的聲音恢復了平日的幹練,“做好準備吧,伊萊。”

1994年9月末,杉磯高等法院正式理案件編號為BC-157392的解放未年人申請。

最初的訊息,是由《杉磯時報》司法版一則不起眼的簡訊披的。

第一個撲上來的,永遠是嗜的鯊魚。

嗅覺靈敏的《國家問詢報》立刻抓住了它,用整個頭版渲染:甜心薇奧萊特背後驚現魔鬼?15歲一線星狀告親生母親,與家庭決裂!

報道極盡捕風捉影之能事。它沒有確鑿證據,卻用大量據知人士邊朋友到震驚等句式,拼湊出一個聳人聽聞的故事。

名就的明星,在好萊塢浮華與壞朋友的下,厭倦了平凡的家庭生活,試圖擺管束,甚至可能己被激進的律師或別有用心的經紀人洗腦。

配圖是在《MY GIRL》首映禮上穿著白、對鏡頭微笑的經典照片,與琳達早年和在片場的合影並列,標題下的副標題極:誰走了我們的小兒?

琳達和羅伯特率先開火。

他們過公關,在收視率極高的《今夜娛樂》節目上聲淚俱下。

琳達穿著樸素的針織開衫,未施濃妝,“薇奧萊特,我的寶貝……媽媽不知道你經歷了什麼,讓你覺得必須用法律來對付我們。”

聲音哽咽,“你是媽媽的一切,從你六歲試鏡第一個廣告起,我們所有的日子都圍著你轉。是,我們是嚴格,但那是因為這個行業太複雜,我們想保護你!”

羅伯特摟著琳達的肩膀,面對鏡頭,“薇奧萊特還是個孩子,可能被經紀人的一些關於絕對自由的想法迷了。這個家裡永遠有的房間,我和琳達也永遠不會放棄。我們懇請和公眾,給我們家庭一點私人空間來理這個問題,不要聽信單方面的說辭。”

這波以親、養育之恩、破碎家庭為核心的眼淚攻勢,過電視螢幕,準地灌了數百萬國家庭的客廳。

《人》雜誌最新一期的讀者來信欄目,迅速被相關話題淹沒。

一位來自俄亥俄州的中學教師寫道:“我為這位母親到心碎。含辛茹苦把孩子培養國民明星,換來的卻是法庭相見。十五歲就想離監護?法律不該鼓勵這種衝。”

一位自稱三個孩子的祖母的讀者嘆:“繼父難當。羅伯特先生看起來是個正派人,此刻的寬容更顯品格。那個孩需要的是心理疏導,不是律師!”

己經有小報開始挖掘薇奧萊特是否秘了不良男友、近期是否接過東方神秘哲學或激進思想等荒誕但吸引眼球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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