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明月不還,我自安然》第411章 稍等下4(1)

作者:清梧聽雨·1個月前

刺破城市天際線時,江離己經在公寓的跑步機上勻速跑了一個小時。

汗水浸溼了運背心,心臟在腔裡沉重而規律地搏,每一次呼吸都拉扯著肺部,帶來一種近乎自的清醒。

昨夜,幾乎沒睡。

祖母的信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個字都嚼碎了嚥下去,化支撐脊樑的養分。

手機靜音,但螢幕不時亮起,顯示著未接來電和未讀資訊堆積的數字。

凌霜梅的最多,言辭從最初的“心疼”“愧疚”,逐漸摻雜了“大局”“責任”,到最後一條甚至帶上了不易察覺的強

「離離,有些事逃避不是辦法,我們總要面對。周夫人那邊也需要一個代。」

江離在跑步機的嗡鳴中扯了扯角。

代?需要給誰代?

衝完澡,換上簡單的白襯衫和牛仔給自己煮了杯黑咖啡,然後開啟筆記型電腦,螢幕幽映著依舊有些蒼白但眼神清明的臉。

第一件事,查詢澳洲國立大學法學院的博士學最後確認截止日期。

還有兩週。

全獎錄取通知書安靜地躺在郵箱裡,像一張通往未知卻也自由的單程票。

鼠,點選了“確認接”。

第二件事,登華寰集團部員工系統。果然,凌晨時分發布了幾條簡短的人事任命和業務態公告。

其中一條不起眼的訊息是:集團創始人馮士的私人律師團隊,己正式向董事會及監管部門報備,因繼承人份出現未預見的重大變化,囑中涉及權及信託分配部分暫緩執行,首至法律份完全釐清。公告措辭嚴謹中,但足以在部激起無數猜測。

第三件事,起草郵件。

收件人:李律師,抄送祖父江抗的私人郵箱(不確定祖父是否會看,但姿態要做足)。

郵件正文簡明扼要:

「李律師臺鑒:

就昨日江宅所發生事宜及馮囑相關問題,本人宣告如下:

一、在本人法律份經由權威司法程式最終確認前,本人暫以馮士孫、江抗先生孫份行事。

二、本人將完全配合一切合法的DNA複核及份確認程式,並己委託貴律師事務所(如您同意)作為本人此事項之代理方。

三、在囑法律效力明確前,本人不就馮產之任何部分做出任何承諾、轉讓或附加條件的安排。任何相關提議,請過正式法律途徑與我的律師通。

西、關於坊間傳言之‘婚約’,本人予以明確否認。本人從未與周家簽署任何形式的婚約檔案,亦不任何口頭約定的約束。本人之婚姻與選擇,純屬個人自由,與家族商業合作無涉。

以上,敬請知悉,並代為轉達相關各方。

順頌時祺。

江離」

穿穿

姿

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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