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沈梧念,梧桐的梧,念想的念。一個被詛咒的萬人迷。
所有見過我整張臉的男人,都會在三天之上我。這不是什麼魅力,是刻在骨頭裡的詛咒。
代價是——每一個對我說“我喜歡你”的人,都會奪走我一年的壽命。更殘忍的是,每一個被我拒絕的人,都會忘記關於我的一切,同時我的壽命再一年。
最殘忍的是——如果我接任何人的意,我會當場死亡。
那怕我保持不接不拒絕,會經歷強烈的反噬,不回應的次數越多,反噬強度就會逐漸增加,保不齊那一次就突然死亡。
接,當場死。拒絕,對方忘記,減壽命。沉默,慢慢死。
這就是我的人生。三條路,沒有一條通向活路。
我今年二十二歲,十八歲起己經被表白過西十七次。有西十幾個人忘記了我,也被反噬過幾次,狀況也不太好。
如果我能活到八十歲,我還能活三十三年。如果再有十一個人表白,我會死。
我早就認命了。戴口罩、躲人群、拒所有示好,像個活死人一樣熬日子,等著某天悄無聲息地死在沒人知道的角落。
首到遇見他。
他是個攝影師,喜歡用膠片拍照。他說膠片不會說謊,不像記憶。他說他會證明我存在過。
他是第一個讓我想打破所有規則的人。第一個讓我覺得,也許值得冒一次險。
我們找到了破解方法。
我們約好第二天,找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只有我們兩個人。
只差一點。明明只差一點。
我走在去見他的路上。秋天的很好,梧桐葉在腳下沙沙響。
意外來的措不及防。
我倒下的時候裡全是腥味。他在喊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沈梧念!沈梧念!”
我看著他。他的眼睛很紅,臉上有,不知道是他的還是我的。我出手,捧住他的臉。他的臉很涼,我的手更涼。
到的那一刻,我能到詛咒解除。我也能覺到力氣在流失,腦袋昏昏沉沉的。像沙子從指裡下去,握不住,留不下。
他握住我的手,握得很,像要把我攥進骨頭裡。“別睡。求你。”
“對不起,我有點撐不住了。”
“看著我,梧念,看看我。”
“對不起,忘記我吧。”我用最後的力氣握他的手,“忘記我……開始你的新生活吧。”
他的眼淚掉在我臉上。很燙。
頭頂是梧桐樹的枝丫,葉子黃了一半,在風裡輕輕晃。秋天的天很高,很藍,有一片葉子打著旋落下來。
“陸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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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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