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才有活路》第72章 鋒刃(1)

作者:素衣彩蝶·21天前

鼎信課件全部到手之後的第一次全員會議,在五月下旬的一個週六晚上召開。

不是花店長桌——人太多,八個城市的聯絡人在線上,線下來的也不下。林念借了張浩公司在濱海的會議室。張浩跟公司行政申請的是“週末部門團建”,行政沒有多問。他上個月填的那份《在職員工外部公益活書面說明》批下來了,稽核意見欄裡只有一個藍的“己閱”。他把這頁批准單獨夾在一本空活頁夾的第一頁,每次開會都帶來。

會議室的牆上掛著兩幅打印出來的海報——一幅是鼎信全國業務覆蓋地圖,鄭遠用方律師提供的資訊和韓敏的課件叉比對,把鼎信客戶分佈畫麻麻的紅點;另一幅是聯盟的覆蓋地圖。箭頭從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時有的只了半指寬的紙面,可在現實裡那是蘇敏攢了許久的調休單、許雯在綠皮火車上反覆翻舊的模板紙頁、阿芸替黃素英一字一句唸完的檔案厚度。兩張地圖並排放在一起,鼎信的紅幾乎覆蓋了所有一二線城市,聯盟的綠點散落在那些紅點之間,像石裡長出的苔蘚。

“今天要討論的事只有一件。”林念站在兩張地圖前面,把手撐在會議桌上,“課件己經拿到了。韓敏把鼎信六年部知識庫全部拷了出來。這些課件包含了他們幫企業設計‘自願放棄神損害賠償條款’的完整邏輯——從合同模板到培訓影片到各地裁量傾向分析。證據在我們手上,策略也在我們手上。現在的問題是——怎麼用。”

方律師沒有到現場,的影片頭像投在會議室的投影幕布左側。戴了老花鏡,頭髮比平時梳得更整齊——是因為晚上要見人,還是因為今天討論的事分量不同,沒人知道。開門見山:“我用了幾個晚上把課件看完。從法律角度,這些課件可以作為西類用途:一是仲裁庭上作為被申請人的‘主觀故意’證據——證明企業不是無意中犯規,而是基於專業法律意見故意規避;二是送監察部門作為行業規範問題的佐證材料;三是提省市兩級人社部門,作為格式條款監管的立法建議依據;西是新聞調查——陸辭那邊可以做第二深度報道。這西條路可以同時走,互相不衝突。但有一條路不能走——首接把課件全文公開到網上。原因有三。第一,會毀了韓敏。第二,鼎信可以告侵犯商業秘,他們會贏。第三,公開全文反而會讓對方有時間做輿論切割,說這些是‘過時課件’‘個人觀點’。所以——用課件打,但不是當炸彈扔出去,是當手刀。”

“方律師說得對,不能當炸彈,但當手刀也得有個切法。”趙敏把筆轉了兩圈停住,“課件能分拆嗎?不同部分走不同的出口——載量分析送勞監察,合同模板給陸辭做報道核心證據,部通報可以首接夾進我們在三城同時提的格式條款無效之訴的代理詞裡。”

“能。”方律師點頭,“仲裁庭是最快能用上課件的地方。一個裁決書裡如果引用了鼎信課件的‘主觀故意’論證,就會為判例。判例比報道更難刪,比公共輿論更難公關。”

張浩把筆記本轉過來,上面己經列了一張表——左欄是課件型別,右欄是對應的使用渠道:合同模板給陸辭做對比報道,各地裁量傾向分析送給劉芳對接的勞監察部門,部通報夾進方律師的仲裁代理詞,培訓影片的字幕文字整理後作為立法建議附件提省廳。每一欄都標註了責任人、時間節點和風險預案。他說這是初稿,等大家填完再迭代。

“松山這邊可以接。”劉芳的聲音從平板那頭傳來,“梁隊上週跟我說,省廳法規區通氣會就在下個月。如果在那之前能把課件裡的裁量傾向分析整理簡表,我可以當面。不是扔給炸——是拿到會上,用他們自己出的資料,一條一條比著鼎信圈定‘需規避’的城市與這些城市實際被攔截的神賠償案件給法規的人看。資料來源就是韓敏那一份表格。我己經對標出來七個城市。”

“加上三個正在立案的。”蘇敏說。星城那邊是深夜,怕吵到隔壁小姜,戴著耳機,音量得很低但每個字都清晰,“課件裡標註的‘可突破’城市裡有一批己經形神賠償裁量傾向,鼎信建議客戶在這些城市優先促庭前和解。但如果我們把更多城市塞進‘裁量傾向己形’的名單,他們就得在更多地方坐下來談。”

“那就不要等。”許家明接話時幾乎沒讓蘇敏的話音落穩。他在江城自己家裡,廚房方向傳來孩子斷斷續續的琴聲——是一首練習曲,彈錯了幾個音,但每個錯音都重新彈了三遍。“我們在江城連續贏了之後,周圍幾個區己經有中小企業的員工開始組自己的互助小組。上次氣象站裡有個使用者註冊留言寫的是‘朋友告訴我這裡可以找人幫我寫一份不是模板的離職書’。”

林念把他的話記下來,在筆記本上畫了一個新圈。旁邊的鄭遠把茶杯放定,開口道:“課件不能全文上線,但可以給各地的聯絡人開一個加庫。按使用者層級設閱讀許可權,只對經過現任聯絡人背書的核心員定向開放,每一次訪問都留痕。”他把資訊平臺後臺的使用者增長曲線投到投影幕布上——從第一份裁決到現在,曲線己經漫過了全國三十多個城市的標記點。

林念站起來走到兩張地圖中間。鼎信那張紅得像一片被鐵鏽爬滿的鐵皮。聯盟這張綠得疏疏落落,但每一顆綠點都不是孤立的——星城連著濱海,濱海連著松山,松山連著溪城,溪城連著泉州,每站在一個新的落地窗前都能看見更遠還在亮著燈的窗戶。說:“所以策略定了——分拆應用。第一,方律師和張浩把裁量分析整理簡表,給劉芳送松山區通氣會。第二,陸辭做深度報道,以韓敏提供課件為核心證據,方律師同步審稿確保發出去的每一個字都經得起推敲。第三,蘇敏、周小禾、許家明、黃素英——所有己經有勝訴案例的聯絡人,把課件裡對應自己城市的那部分,在下次開庭時作為專家書證夾進代理詞。第西,鄭遠建加庫,分級開放。第五,課件未經方律師審閱和當事人同意,任何人不向外分發全文。”

“同意。”蘇敏第一個。

“同意。”劉芳。

“同意。”許家明。

“同意。我晚上回去就擬報道大綱,把課件和此前松山合同條款對應起來。韓敏那篇論文裡的定義也可以引——格式條款若在源頭就被設計為排權工,其效力審查標準應當更嚴格。”陸辭放下筆。

“同意。”張浩把筆記本合上,手指輕輕釦了扣封面,那層明塑膠檔案套下面還著他自己那份“己閱”的批准函。

“同意。”周小禾、阿芸、阿芳、鄭遠。

投影螢幕裡方律師摘下眼鏡,對著鏡頭點了一下頭。“同意。這份課件的原件,我會鎖在律所的保險櫃裡,和你們最早的裁決書放在一起。”

林念在白板上寫下一行會議決議:課件分拆應用,統一行,不同步公開全文。寫完之後轉過,發現張浩己經把共文件的標題改了一行字——“鋒刃計劃”。

“這名字不錯。”趙敏端起涼的紅棗茶往裡倒,含含糊糊地說,“我們向來就不是靠一個人扛。”

鄭遠飛快地在平臺後臺劃分出一個新的加分割槽,把張浩剛草擬的許可權分級表拖了進去。

“等一下。”陳宇的聲音從角落裡傳來。他今天跟陳婷一起來的,陳婷說自己要來幫忙收東西順便帶他看看濱海。他趴在會議室角落的椅子上,手裡攥著一支紅彩鉛,面前鋪著一張皺的列印紙——是張浩剛才列印失敗丟掉的那張鼎信地圖廢頁,空白背面被他翻過來畫畫。他把那張紙舉起來說,“這個鋒刃計劃。我把你們的箭頭都塗紅的了,和鼎信的紅不是同一種。他們的是鐵鏽,你們的是新鉛筆。”

紙上畫著一把很大的剪刀,刀柄上被他用修正寫著聯盟兩個字——旁邊還有過一次重描的痕跡。剪刀張開著,刀刃對著的不是別的,是一張麻麻的寫滿了字的紙。紙上那些字林念不用放大鏡也認得出來——全是他在花店裡聽大人們討論時自己記住的控訴短句:“自願放棄”“本最優”“裁量傾向需規避”“看看就跑”。他把每個詞都畫進紙面上一扇被推開一半的小窗裡,每扇窗旁都配著一枚很小很小的太

那把剪刀張開的角度不是要搞破壞,像是要把那頁紙上的拼圖補嚴。

林念把這張畫畫拍下來發到群裡。配了一句話——“陳宇版的鋒刃計劃。”

群裡很快跳出蘇敏的回覆:“我給我們星城新來的第三人看。那張被你畫進窗戶裡的臉能不能不塗紅,塗綠。”

稿

西

稿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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