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綺姿的藝術宇宙》第六十九章 生財有道(2)

作者:兔子樹洞·1個月前

“不是‘要’,是‘該’。”卓鴻多抓住個字眼忽然開口,像極了有蚊子飛過趕張開大的牛蛙。

“當然,我們也不是不講面的人。”律師攤了攤手,那架勢像在談一樁合租退押金的易,“若能及時和解,我們願意象徵減輕賠償額度——初步定為三十萬元人民幣,附帶書面致歉、影片朗讀、公開發布,時長七日。如此一來,也算給你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

三十萬,還象徵,甄珠差點沒反胃,三十萬在他們裡說得像三百塊。

想說點什麼,一張,卻發現嗓子幹得像某種風乾植——那種人們拿來泡水“清熱解毒”的東西。,眼睛向栗子,而栗子卻始終沒有直視一眼,只是低垂著眼,角帶著一種儀式的冷淡,彷彿甄珠不是一個真人,而是一個需要理的汙點。畢竟,不是所有道歉都能換來原諒,有些道歉只是讓你跪得更好看一點。

“你別太張。”那位“律師”語氣轉換了虛偽的溫和,他拿出一份印著麻麻條文的檔案,翻到一頁,用一支鋼筆點了點:“你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明確規定了自然人的名譽權法律保護。你在網路上公開散佈的不實容,已經對我當事人栗士的社會評價造了嚴重損害,屬於典型的侵權行為。”

他頓了頓,看了甄珠一眼,似乎在等待反應。甄珠一時說不出話,看不懂那一頁頁黑字中藏著的刀鋒,只是覺有什麼要落下來了。

“當然,我們也理解你是學生,不懂法。”他繼續緩慢說道,“但不懂法並不代表就沒有法律責任,對吧?”

卓鴻多忽然冷笑了一聲,話:“我已經聯絡了你的學校,你導員說你‘品學兼優’?還不知道吧,你造起謠來,倒是一套一套的。你配那個‘優’字嗎?”

甄珠頭一哽,想解釋,但聲音還沒出口,就被律師搶了白。

“我們其實也不是非要走極端,”那“律師”攤開雙手,似乎是在退一步,“只是,我當事人夫妻名譽損,生活到困擾,現在甚至不敢上網,已經出現了明顯的緒問題。我們有權追責,也有權提起名譽賠償訴求。念及你是初犯,就給三十萬算了。”

猛地抬起頭,眼裡充滿驚恐:“……你們這是敲詐……”

“敲詐?”卓鴻多聽到這忽然聲音立刻提高,“怎麼的,你還想繼續造謠?我們只是依法維權。你說話可得負責任。”

“律師”輕輕地笑了:“法律不止保障權利,也懲罰侵權。我們只是把你可能面臨的後果,提前告訴你。然後他收斂了笑意,聲音低沈下來:“當然,如果你不願意和解,那我們也只能依法走程式了——屆時不是賠償金額的問題,你作為侵權人,聲譽記錄也會永久保留在法院系統裡,小姑娘,聽說你快畢業了?聽說你想出國留學,那你也不想畢業時檔案不太好看吧。當然了,你也可以徹底出國,不過只要你想出境,過海關時被看到你這案底,哎呀,真不好說你還走不走得了啊。”

甄珠渾發冷——他們是來判“死刑”的。

那律師又笑了,“你現在配合,問題就小;要是上法庭嘛,判決一出來,記錄一掛,將來你結婚,找工作,甚至你父母領取退休金……可能都得解釋解釋。”

“現在嘛,不過就是賠償我點神損失費,一句道歉。”卓鴻多說得輕巧,栗子在旁邊卻在意不是“我們的”神損失費,臉更差了。

“律師”出一頁A4紙,乾乾淨淨地疊三折,遞過來:“除了要賠償神損失費,你先看看這個稿子,我們草擬了一版道歉信,當然你也可以‘自由修改’。”

那道道歉信上赫然寫到:

“本人甄珠,因在社上釋出不實言論,給栗子士及其家庭造嚴重傷害……我深愧疚並願承擔應有責任,永不再犯……為示誠意,我將公開道歉,影片永久保留。”

人為刀俎我為魚,甄珠就想胡撲騰的魚,“……可不可以不髮網上?”

卓鴻多不依不饒:“你倒是聰明,知道怕丟人。可你想過沒有,被你說得滿天飛的時候,我們要不要臉?”

“這是你該付出的代價。”栗子終於開口,語氣很輕,但像是一道判決書落在厚實木桌上——沒有怒意,卻有分量,“我們已經查過了,這筆賠償你完全負擔得起。你快念,念你是個初犯,今天你要是態度好,我們就只要30萬的賠償。”

甄珠的眼淚湧到眼眶,卻咽回了肚子——知道,哭沒有用,在他們眼裡,眼淚只是潤劑,能讓更快地滾下臺階。

“你現在讀一遍給我們聽聽。”律師忽然說,聲音依舊溫和,卻多了一“老師驗收背書”的調門。

“……現在?”睜大眼睛,像是聽到什麼的提議。

“對啊,現在。我們要確認你態度誠懇。”卓鴻多搭腔,一本正經地說,“你念出來,我們錄一下給法務看。流程很正規,別擔心。”

他們裡講規矩,講法務,講流程,卻沒有一丁點正義。那張椅子上,甄珠坐得像一隻乾癟的蟲,腳已經到踩不住地,嚨裡那點聲音,被得像舊電池裡剩下的一電,還要生生地驅喇叭,給別人聽個響。

著聲念出第一句:“本人甄珠,因在社平臺釋出不實言論……”

滿沿

彿調

彿退

仿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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