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寡婦後,我成了七個孩子的娘》第141章 李向健的決定(1)

作者:梓木芳華·1個月前

傍晚的時候嚴青青接到了縣衙的通知,讓第二天去聽審。

嚴青青現在還在“生病”自然是不能去的。

於是就派李向平和李向安作為代表前去聽審。

李向健也想跟著去嚴青青也沒有攔著。知道李向健自從知道了兇手是鐵頭後心裡一直不得勁,畢竟那是他最好的朋友。讓他去了了心結也好。

第二天一大早縣衙就開堂了,凌縣令儀態端莊穿戴整齊的坐在堂前。

後面有一張明鏡高懸的匾額,更襯的整個大堂肅穆莊嚴。

這次開堂除了李家的人到場外,陳掌櫃,陳四放,鐵頭,鐵頭爹孃以及錦盛閣的吳掌櫃都到場了。

凌縣令是這樣想的,嚴青青他們這也算是替錦盛閣過,總不能讓他們白白遭這無妄之災。

所以特地吩咐讓人把吳掌櫃也傳到大堂上來。

吳掌櫃聽說了事的來龍去脈後,也不敢遲疑就趕著來到了縣衙大堂。

見到李家三兄弟後,吳掌櫃拱著手說道:“哎呀,小兄弟真真是對不住了。

讓你們承了這無妄之災。等這事兒了以後吳某一定登門請罪。”

李向平也拱著手回道:“我娘說了,這事兒不怨錦盛閣更不怨吳掌櫃。

只有千日做賊的,哪有千日防賊的道理。”

吳掌櫃聽了慨道:“令堂真是深明大義之人。我們錦盛閣當真是榮幸能跟你們家合作。”

當然,縣衙大堂不是他們寒暄的地方。

簡單說了這麼兩句後幾人都站在各自的位置不說話了。

清楚明瞭,凌縣令只要宣判就可以了。

陳掌櫃用心歹毒,還妄想謀害人命,行為惡劣,但是好在發現的早沒有形什麼嚴重的後果,所以痛打三十大板,罰銀兩萬兩,並責令陳記關門。

另外嚴青青家這些日以來也遭了不損失,甚至連鋪子都沒開門,所以責令陳掌櫃賠償李家白銀兩千兩。

陳四放是家奴也是幫兇,知惡行惡,打三十大板,另服苦役一年。

到了鐵頭這裡凌縣令稍微猶豫了一下,還是開口宣判道:“鐵頭恩將仇報,私下下毒,但是念其年紀尚小,又有悔罪表現。

今特判鐵頭賠償李家一百兩銀子,打十大板,監一年。”

這一百兩銀子正是鐵頭從陳四放那裡得來的贓款。

幾人對判決都沒有異議。凌縣令就宣佈退堂了。

倒是鐵頭爹和鐵頭娘哭的厲害,鐵頭娘還差點哭暈過去,鐵頭卻連個眼神都不曾給他們。

在鐵頭被差役帶下去之前李向健朝他開口說道:“我以為我們是最好的朋友了,以前你烤只螞蚱都會給我留著。

你現在為什麼會變這樣呢?是我們家有什麼地方對不住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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