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笙抱著狼抱枕回了房,他看著這隻明顯是驚嚇過後,眼睛睜圓,想逃走的蠢狼,一把扔到了地上,然後還踩上了兩腳。
半晌又把狼撿了起來,重重拍了拍,抱著他坐在了小沙發上。
好像從他七歲之後,還從沒有收到過禮。
就算是半年前回了秦家,秦家也只是讓管家給他準備了房間,服,鞋子。
就好像例行公事一般,談不上用心,也談不上不用心。
又想到在車上時,秦逸莫名其妙的親他的臉,他使勁了了被親的地方,低低罵了句:“神病。”
翻出日記本,將無訴說,無人傾聽的話都寫在上邊...
第二天早上,秦母看著秦逸下了樓,語氣如往常一般親切的說道:“福寶,快坐,今天阿姨做了小餛飩,還有蝦餃。”
秦逸看著微腫的眼睛,心裡嘆了一口氣。
想跟秦笙在一起,總要先把家人搞定。
他喜歡直線解決問題,不喜歡長著不說,打著為這個好,為那個好的名義,使用迂迴戰,最後把線拉的長,搞的大家都難過。
說起來,他子,有點急。
就像前面有一個水坑,其他人可能會選擇扔兩塊磚頭或搭個板來解決問題,而他會選擇直接趟過去。
他的事原則大概就是
遇事不決,就莽過去。
秦逸走到秦母邊,笑著哄道:“媽媽,今天不想去學校了,我陪你去做容,買服好不好?好久都沒有好好陪陪媽媽了。”
對於人說來,沒有什麼是買買買不能解決的。
如果有,就是買的不夠多。
秦母點了點頭:“好好好,不想去學校就不去。”
正好看到秦笙下來,又道:“小笙也和咱們一起去。”
秦笙下樓的腳步頓了頓,這好像還是秦母第一次主提起他。
秦母笑著招呼道:“小笙快下來,吃完飯,一起去shopping。”
昨天想了一晚上,秦逸從小就乖巧懂事,從沒有求過什麼。
這還是他第一次跪在面前,說他做錯了事。
他才二十歲,還是個孩子,他能有什麼錯。
不過是想和喜歡的人在一起罷了。
這個做母親有什麼不能全的。
再說,除了秦笙,秦逸這病有可能一輩子也找不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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