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歌嘹亮》第六十章 行業自律公約(1)

作者:雨的希望·23天前

座談會結束後,阮清霜以為可以口氣了。但周明遠沒有給這個機會。第二天一早,的手機就響了,周明遠的聲音比平時更急,像是後面有什麼東西在追他。“清霜,立法的事在走程式,但來不及。草案最快也要三個月才能出來,這三個月裡,行業不能空轉。你需要做另一件事——行業自律公約。”

阮清霜握著手機,沒有說話。

“法律是底線,自律是高線。法律管的是‘不能做什麼’,自律管的是‘應該做什麼’。你找一批有影響力的音樂人,籤一份自律公約,承諾不假唱、不抄襲、不注水資料。這份公約沒有法律效力,但它有道德效力。誰簽了,誰就要遵守;誰違反了,誰就要被行業唾棄。”

阮清霜想了想,說了一個字:“好。”

掛了電話,坐在桌前,拿出一張白紙,在上面寫下了“行業自律公約”幾個字。然後停筆了。不知道該寫什麼,不是沒有容,是容太多了。假唱、抄襲、資料注水、天價票、霸王條款、惡意炒作——每一個問題都是一顆毒瘤,每一顆毒瘤都需要被切除。但自律公約不是法律條文,不能太長,不能太細,不能太苛刻。它需要簡短、有力、易記,像一面旗幟,讓人願意舉起來。

寫了又劃,劃了又寫,紙簍裡堆滿了團的紙。寫到第五版的時候,終於寫出了一個滿意的版本。只有五條,每一條都是一句話——

第一條:堅持真唱,拒絕假唱和對口型。

第二條:堅持原創,拒絕抄襲和剽竊。

第三條:堅持真實,拒絕資料注水和虛假宣傳。

第西條:堅持公平,拒絕天價票和霸王條款。

第五條:堅持責任,用作品傳遞正能量。

寫完之後,看了很多遍,每一個字都確認過了,然後把這份公約發給了周明遠。周明遠很快回復:“可以。找人來籤。”

找誰來籤,比寫公約更難。阮清霜不是這個行業的老資格,紅起來還不到一年,認識的人有限。那些德高重的老藝家,;那些正當紅的流量明星,不敢來;那些背後有資本的藝人,不能來。想了很久,最後拿起手機,撥通了李老師的電話。那位民歌界的泰斗,在座談會上說過“我會在背後看著你”的老人。

李老師聽完的來意,沉默了片刻,然後說了一句:“籤。我第一個籤。”

阮清霜握著手機,心裡一熱。“李老師,謝謝您。”

“別謝我。謝你自己。你做的是對的事,我跟著對的人走。”

李老師簽了。訊息傳出去之後,阮清霜的手機開始熱鬧起來。有人主打電話來,說想籤這份公約。有的是老藝家,德高重,不怕得罪人;有的是獨立音樂人,本來就被資本排,無所謂再得罪誰;有的是年輕歌手,有才華但沒有背景,想借這份公約發出自己的聲音。也有一些人,籤是簽了,但簽得很勉強。阮清霜看得出來,他們不是真心想籤,是不敢不籤。因為輿論的風向己經變了,不籤就意味著心虛,意味著有問題。不在乎他們是不是真心的,只要他們簽了,就有了一道箍咒。以後他們再想假唱、再想抄襲、再想注水,就要掂量掂量,值不值得。

簽約儀式安排在北京的一個小禮堂裡,不是什麼正式場合,沒有邀請,沒有領導講話,就是一群音樂人坐在一起,在一份公約上籤下自己的名字。阮清霜到的時候,李老師己經到了,坐在第一排,穿著一件舊的中山裝,頭髮梳得一不苟。他看到阮清霜,站起來,握住的手。

“孩子,今天來了多人?”

“三十七個。”

“三十七個。”李老師重複了一下這個數字,點了點頭,“不了。三十七個火種,能燒出一片天。”

阮清霜看著他渾濁的眼睛,那裡面有,很微弱,但很堅定。簽約儀式很簡單,沒有鮮花,沒有紅毯,沒有閃燈。阮清霜站在臺上,宣讀了公約的容,然後第一個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是李老師,然後是那些老藝家、獨立音樂人、年輕歌手。三十七個人,三十七個名字,寫在一張大大的白紙上,麻麻的,像是一片正在生長的森林。

簽完之後,阮清霜把這份公約拍了一張照片,發到了微博上。配文只有一句話:“三十七個音樂人的承諾。歡迎更多人加。”

微博發出後的第一個小時,轉發破萬。第二個小時,破五萬。第三個小時,破十萬。評論區裡,有人點贊,有人質疑,有人冷嘲熱諷。點讚的人說這是行業自救的開始,質疑的人說這是作秀、是立人設,冷嘲熱諷的人說“公約有用的話,還要法律幹什麼”。

阮清霜沒有回應。知道,公約不是法律,但它有法律沒有的力量——道德的力量,輿論的力量,人心的力量。法律管的是行為,公約管的是人心。人心變了,行為自然會變。

簽約儀式後的第三天,阮清霜接到了一個電話。打電話的人是一個年輕的獨立音樂人,陳默,名字很普通,聲音也很普通。但他說的話,不普通。

“阮清霜老師,我想籤那份公約。但我不是三十七分之一,我是第三十八個。可以嗎?”

阮清霜握著手機,沉默了一瞬。“可以。當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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