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歌嘹亮》第一百一十六章 婚禮·遲來的幸福(1)

作者:雨的希望·23天前

勳章的事剛告一段落,阮清霜的手機就被一條訊息轟炸了。林曉發來一張截圖,是和某個人的聊天記錄,配了一句話:“清霜,你猜誰問我你能不能嫁給他?”阮清霜愣了一下,回覆道:“誰?”林曉發來一個名字——陸戰。

陸戰。這個名字阮清霜不陌生。特種部隊的軍,上校軍銜,比大三歲。他們是在邊防巡演時認識的——那一年去了阿里,他在那裡帶隊執行任務。站在海拔五千米的哨所上唱《祖國不會忘記》,他站在臺下,穿著一迷彩服,臉上塗著油彩,看不清表。但記住了他的眼睛。那雙眼睛在看別人的時候是冷的,看是熱的。

後來他們加了微信,偶爾聊天。他話不多,每次都是“吃了嗎”“冷不冷”“注意安全”。回覆得也不多,每次都是“吃了”“不冷”“你也是”。但這種不多,不是沒話,是話太多了,說不出來。

林曉在電話那頭急得不行:“你快說啊,你願不願意?”阮清霜握著手機,沉默了很久。不是不願意,是沒想過願意還是不願意。這輩子都在忙——忙唱歌,忙任務,忙續命,忙學生。沒有時間談,沒有時間想結婚,沒有時間考慮“自己”的事。但現在,系統的問題解決了,學生也有人帶了,忽然覺得,也許可以停下來,想一想自己。

“你讓他來北京。我們見一面。”

林曉了一聲,掛了電話。

陸戰來北京的那天,下著雪。他穿著一件黑的大,站在招待所門口的雪地裡,沒有打傘,雪花落在他肩膀上,積了一層薄薄的白。阮清霜站在門口,看著他,想起了帕米爾高原上的雪。那裡的雪比北京大得多,冷得多,但他在那裡站過,站了很久。

“等多久了?”阮清霜問。

“剛到。”他的聲音有些沙啞,是凍的。

阮清霜知道他撒謊。沈靜告訴,他在門口站了西十分鐘。沒有拆穿他,只是說了一句:“進來吧。外面冷。”

他跟著走進招待所,走過走廊,走進的房間。房間不大,一張床,一張桌,一把椅子,牆上掛著一面錦旗,是緝毒大隊送的那面。他站在錦旗前看了很久,然後轉過,看著阮清霜。

“我來,是想問你一件事。”

“我知道。”

“你願意嗎?”

阮清霜看著他。他的臉上有風霜的痕跡,眼角有細紋,皮糙,但眼睛很亮。那雙眼睛在阿里看的時候是熱的,現在也是熱的,沒有變。

“你瞭解我嗎?”問。

“瞭解。你所有歌我都會唱。你所有采訪我都看過。你去過的每一個地方,我都在地圖上找過。”

“那些不是我。是歌。”

“歌就是你。”

阮清霜想反駁,但他說的對。歌就是。在《駝鈴》裡,在《祖國不會忘記》裡,在《孤勇者》裡,在《人世間》裡。那些歌裡的每一個字都是的心。他聽到了,看懂了,記住了。這個人,等了十年。

想了很久,然後說了一個字:“好。”

沒有鮮花,沒有鑽戒,沒有單膝下跪,沒有“你願意嫁給我嗎”。他說“你願意嗎”,說“好”。夠了。

婚禮定在春天。不是刻意的,是陸戰的假期正好在春天。他在部隊待了十六年,一年只有一次長假。他把這一次長假用在了婚禮上。地點選在了文工團的禮堂——阮清霜第一次登臺的地方。禮堂還是那個樣子,紅的橫幅,木質的舞臺,用了十年的音響。唯一不同的是,當年在這裡唱《駝鈴》,今天在這裡出嫁。

賓客不多,都是最親近的人。趙團長坐在第一排,穿著一新軍裝,肩章和領花得鋥亮。他的眼眶是紅的,但他沒有哭。他不能哭,他是團長。阮德厚坐在他旁邊,穿著一件深灰的中山裝,頭髮梳得一不苟。他的手放在膝蓋上,微微發抖。

林曉是伴娘。哭了一整天,從早上化妝就開始哭,哭到妝花了補,補了又花。化妝師最後放棄了,說“你哭吧,哭完了我再畫”。孟老師坐在最後一排,戴著老花鏡,手裡拿著一個信封。沒人知道信封裡裝著什麼,他誰也不給看。沈靜站在禮堂門口,穿著便裝,但腰間的還是把服頂出了一個不太明顯的廓。這不是任務,是要求的。說,阮老師的事,就是我的事。

婚禮的流程很簡單,沒有換戒指,沒有倒香檳塔,沒有切蛋糕。只有幾個環節:證婚人說話,新人互相說誓言,然後唱一首歌。

證婚人是趙團長。他站起來,走到臺上,看著臺下那些悉的面孔,沉默了很久。他手裡沒有講稿,因為他不需要。“我當兵三十多年,送走了無數老兵。今天,我送阮清霜出嫁。是我帶過的兵,也是我教過的學生。剛來文工團的時候,什麼都不懂,聲音小得像蚊子。我以為待不了多久。待了五年,然後又走了十年。十五年,從一個新兵蛋子,變了人民藝家。我沒有什麼好送給的,只有一句話——別驕傲。繼續唱。”

趙團長說完,鞠了一躬,走下舞臺。他的步伐有些慢,但沒有停。阮清霜看著他花白的頭髮、微微佝僂的背影,眼淚湧了上來。想起他教唱歌的樣子,坐在那架走了音的鋼琴前,一遍一遍地示範,從來不說累。他把所有的耐心都給了,把所有的驕傲都藏在了心裡。今天,他說“別驕傲”,但聽出來了,他在說“我為你驕傲”。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