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束通話聲就持續了一秒,手機頁面很快從一串號碼變了一堆圖示。
瞥了一眼周遭的小們,他起離開,沒有心思把現在的地址發給安宇莫。
重新走回亮的跟清晨似的街道,把手機當籃球似的把玩著,一不注意,撞上路邊的消防栓,疼的齜牙咧。
手機手,被來往的人踢出好遠,林正森越過人群跟在後面追。
遠遠看見手機撞上一塊白的瓷磚後再也不。
有人先他一步,撿起了手機,四周張,像在尋找它的主人。
林正森下意識停住了腳步。
只見在一面擺放著各類洋娃娃的櫥窗前,坐著一位黑髮紫眸的氣質。
林正森認出上穿著的橘金服是澄之曉的校服。
“hi。”跟剛才醉醺醺的模樣不同,他煥然一新,面對陌生,他總能這樣切換自如。
生前的名牌被長髮擋了大半,只能看見的姓氏“韓”。
在風中搖擺的領,出他線條分明的鎖骨,“看來我的手機比我更懂搭訕。”
自然上翹的角在他深而不冒犯的目下,更顯得他帥氣隨。
“你的?”生站了起來,竟比林正森還要高出一點,嗓音也偏向中。
林正森愣了一下,結滾,心想著對面這人可能是個男生。
他如同澆了一盆冷水,溫度瞬間降了下來,“啊,對。”
生問:“怎麼證明呢?”
林正森演繹道:“你現在把它狠狠摔在地上,就會發現這條大街上只有我這麼一個傷心人為它痛哭流涕。”
生笑出聲,不得不說那雙紫眼睛生的實在很好看,“給你。”
林正森沒有立馬去接,反說道:
“我還能念出上面的碼,不用驗驗看?”
“半天了也只有你一個人不是嗎?”握著手機的一端,生又往前遞了些。
“那就……”林正森猶豫了一下,還是說道,“謝謝俠囉。”
說罷,他下意識出帶著皮手套的右手,斟酌一番,又換了另外一隻手。
注意到他的作,好奇道:“你傷了?”
“該怎麼說呢。”林正森賣關子道,“要不打輛車送我回家,我再跟你細說?”
生皮笑不笑得掃了他一眼,“然後跳到第二天,兩個人一起做早飯?”
“這怎麼可能。”林正森擺著手,一副你把我當什麼人了的樣子,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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