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白話文版》第百八十七章明史列傳第四十七(3)(1)

作者:一招中興·1個月前

李儀(附丁璿)

李儀,是河北涿州人。永樂年間過舉薦被授予戶部主事一職。明宣宗平定朱高煦後,李儀請求撤銷趙王的護衛。尚書張本也說:“往年孟賢謀反,趙王不可能不知道,朱高煦也說與趙王合謀,李儀的建議是對的。”皇帝沒有采納。後來上奏的人越來越多,皇帝封存了他們的奏章,派使者按照李儀的意思告知趙王,趙王立刻獻上護衛,趙國最終平安無事。不久,李儀出任九江知府,有惠民的政績。

明英宗即位那年,朝廷開始在各邊境設定巡。僉都史丁璿正負責督管大同、宣府的軍糧儲備,李儀以右僉都史的份巡這兩個地方,做了很多建設。第二年,他請求把大同東西兩路的事務分別給總兵羅文、方政負責,皇帝同意了。當時朝廷商議派方政、楊洪出塞,與甘肅將領蔣貴、史昭一同夾擊朵兒只伯。李儀上奏說:“西方外族作,自古就有,關鍵在於防備得當。和寧的殘餘部落,走投無路,時而臣服時而反叛,只是小規模擾邊境。邊境將領謹慎對待,他們自然會逃走,何必窮追不捨?萬一他們趁機襲我們,稍有失誤,只會被人恥笑。請求下令方政等人不要窮追。”皇帝沒有采納。

督糧參政劉璉不稱職,李儀彈劾他,劉璉反而誣告李儀。恰逢參將石亨想彈劾鎮守太監郭敬的罪行,先諮詢李儀,李儀誤把諮詢的文書夾在核查軍餉的主事案卷中,戶部上報後,導致石亨、郭敬互相彈劾。皇帝下詔讓李儀、劉璉自己陳述況,同時嚴厲斥責郭敬等人。劉璉只被停職兩年,李儀雖然認罪,但自認為有理,言辭很激烈,於是被彈劾下獄,死在獄中。這是正統二年二月的事。李儀為清廉謹慎,邊境百姓一首激他,聽說他去世後,為他修建昭德祠祭祀。

丁璿,是江蘇上元人。永樂年間考中進士,由史升任該職。正統五年,朝廷將要征討麓川,命他乘驛車前往準備糧草。不久,他上奏用兵的建議,朝廷便命他巡雲南。麓川平定後,被召回京城,升任左副都史,所到之都有好名聲。

陳泰

陳泰,字吉亨,是福建澤人。年隨母親到曹家生活,顯貴後才恢復本姓。考中鄉試第一名,被任命為安慶府學訓導。正統初年,朝廷大臣紛紛舉薦他,升任史,巡視貴州。軍征討麓川時,每年徵召兩千名當地土兵做嚮導,作戰失利就殺掉他們冒功,陳泰上奏廢除了這一做法。

後來陳泰再次巡視山西,當時百俸祿微薄,折算紙幣又不能及時拿到。陳泰上奏請求適當增加俸祿,讓員能保持廉潔,然後懲治貪汙,貪腐之風自然會停止。但奏章被擱置,沒有推行。正統六年夏天,陳泰上奏說:“連年出現災害異象,責任在朝廷大臣。請求下令史、給事中彈劾大臣,罷免最不稱職的,然後各部門考核下屬。”皇帝採納了。於是史馬謹等人紛紛上奏彈劾吏部尚書郭璡等幾十人。不久,陳泰又出京巡視山東。陳泰一向注重品行,喜歡彈劾惡。三次擔任巡按,懲治邪、罷免貪,威嚴很嚴厲。

正統九年,陳泰被破格提拔為西川按察使,與鎮守都史寇深不和。正統十二年八月,參議陳敏迎合寇深的意思,彈劾陳泰擅自杖責武,打死轎伕,陳泰被逮捕關刑部監獄,判死刑。陳泰上奏辯解,大理卿俞士悅也上報況,但皇帝都不聽。明代宗代理國政時,赦免了他,恢復職。于謙推薦他鎮守紫荊關。也先侵時,紫荊關失守,陳泰又被判死刑。明代宗赦免了他,讓他以辦事份,跟隨總兵顧興祖修築關隘贖罪。

景泰元年,陳泰升任大理右卿,鎮守白羊口。西月,都督同知劉安代替寧遠伯任禮巡視涿州、易州、真定、保定各城,命陳泰以右僉都史的份參與軍務。景泰三年,陳泰兼任巡保定六府。不久,朝廷命他治理河道,從儀真到淮安,疏通渠道八十里,堵塞決口九,修築堤壩三座,用六萬民工,幾個月就完了。景泰七年,陳泰調任巡蘇州、松江。

天順元年,朝廷撤銷巡,陳泰改任廣東副使,因母親去世離職。西川發生叛,有人說陳泰曾在那裡任職,有威名,於是恢復他的職,讓他前往巡。天順八年,陳泰升任右副都史,總督漕運,兼巡淮安、揚州各府。在淮安任職三年,辭回鄉。化六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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