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讓我返還買保險套的錢》第3章 法律上的事(1)

作者:追夢小小·25天前

「法律上的事,你不懂。」

小米慨道:

「琪琪,他本不是談,是把低風險高回報的生意。」

「先用小恩小惠籠絡人心,哄生依附他,分手就翻臉起訴收割,把別人的青春和付出當自己的收益。」

我一時失語,只覺得心寒至極。

他從頭到尾,都沒有真心。

我整理好所有證據:周詩雨錄音、小米錄屏、三年聊天記錄、轉賬流水、生活憑證,全部發給楊律師。

楊律師看完,語氣堅定:

「我們必須積極抗辯,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你若不主抗辯,法庭就只看到他的訴求,看不到你的付出。

你已經糊塗退讓了三年,現在該醒了,為自己討回公道。」

開庭前一週,楊律師查到:

徐天澤在起訴我的前六個月,悄悄理了名下多套房產,登出了常用銀行卡,把大部分流資金轉移到親戚賬戶。

楊律師提醒我:「這個人極度明,每一步都留有後手。

他敢肆無忌憚起訴,就是篤定普通人不懂法律、不懂資產保全,最後只能被迫妥協和解。」

那一刻我徹底明白,他從來不是衝分手、一時賭氣起訴。

從記賬、轉賬、哄我辭職、留存私照片、轉移資產,每一步都是他心佈下的局。

06

開庭那天,我坐在被告席上。

他看向我的眼神,早已沒了從前的寵溺,只剩赤??的追償與冰冷。

他的律師直奔訴求,咬定 80 萬是以結婚為前提的贈與,沒結婚就該全額退回。

疊加日常開銷,合計索要 142.44 萬。

言語間還帶著一輕視,暗指同居自願、家務自願,不值一提。

他當庭投屏展示麻麻的 Excel 賬單,一行行確到分,零食、飲料、外賣全部羅列。

掃了一眼投屏:

「談不是做生意,期間小額零碎開銷,本就是維繫的正常消耗,過分錙銖必較,違背公序良俗。」

徐天澤面沉寒,攥著拳頭,一言不發。

楊律師直擊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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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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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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